1、加油站施工中的遗留隐患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一 2002)规定,“承建加油加气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应的资质”,“承建加油加气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相应的资质”,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施工中的遗留隐患主要有 8 个方面的表现。(1)在加油站建设管理中,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进行资质审查。但实际情况是,由无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与施工建设,甚至无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的现象也不少。(2)在改革开放前,单位、企业不论大小,凡拥有几辆车的单位一般都建有自己的加油站,至少也储存几种桶装油品。现在除个别拥有车辆多的单位、企业还保留加油
2、站外,大多数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这类加油站从选址、设计、施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如内外距离都不同程度地满足不了“规范”要求;呼吸管高度达不到高出地面 4.5及以上,没有高出建筑物顶面 1.5m 及以上,通气管直径不小于 50mm 的要求;工艺方面存在室内安装油罐与加油机、管沟敷设输油管并经过站房、喷溅起式卸油、无防雷与防静电接地等,这些都是加油站运营的安全隐患。(3)现在个体私营、租赁(合资)的加油站已成为汽车加油站服务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个体私营加油站业主的文化水平较低、欠缺油品专业技能,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缺乏了解,加之建站资金少,绝大多数在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都
3、不符合 GB50156 的要求,安全隐患较多。(4)石油销售行业加油加气站多数是按照 GB50156 一2002 建设或改造的,但一些老加油站是按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 一 92)建设的,还有少数没有按照 GB50156 一 2002 改造,如喷溅式卸油、室内安装油罐、管沟敷输油管道、管道通过营业室,以及对微电设备的防雷等方面,与 GB50156 一 2002 的要求仍有差距。(5)GB50156 一 2002 规定,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设计交底等,但从加油站验收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移交的技术资料中没有见到这方面的材料。(6)GB50156 一 2002 要求,设备材料应进行检验,检验后应有检验人员签字的记录,但不少加油加气站验收资料中无此材料。(7)GB50156 一 2002 规定,“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有建设或监理单位代表确认签字”,但没有签字的情况较为普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无记录。()加油站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整体不符合防爆要求的不少,其主要表现是电气设备防爆,而电气线路不符合防爆要求;电源线架空引入或者虽然埋地敷设,但没有考虑防感应雷的要求;避雷线与网的引下线、接地极与输油管道、控制线路距离过近;控制线路没有采用屏蔽电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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