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3.2 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2、3.3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3.4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4.4
3、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修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超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器开关。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 GB2811 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用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古确认。同
4、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相关记录文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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