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类合同交底备案表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类合同交底备案表编号:编号:合同名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YXC-2011-039发包人合同金额57546392.81承包人交底人程伟交底部门成本管理部交底部门经理江雯青交底方式书面交底时间/地点工程部办公室是否有样品交底有样品数量1 件样板接受部门工程部样板接收人高贵采购方式甲分包联系方式已通知参加交底的部门工程管理部合同交底内容摘要一、合同条款通用部分一、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发包人发包人1.1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
2、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1.1.2委托设计人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按照第 6.3 款约定应当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除外),并负责对设计人的工作及其进度做出妥善的监督和协调。1.1.3委托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监理,对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做详细定义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或将委托监理合同的一份副本转交承包人。1.1.4委派发包人代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1.1.5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1.1.6发包人应当委托监理人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1.1.7现场的准备和移交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 7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
3、、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前负责完成现场准备工作。向承包人移交现场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提供水源及接口;(2)提供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3)提供电源及接口;(4)提供电话和通讯线路及接口;(5)连接现场与市政公共道路的交通通道(但不包括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和设计图纸上标明的所有永久市政道路);(6)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7)提供的其他条件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8)对上述条件或工作的具体要求(如水源管径、电
4、源的额定功率、接口的位置等)见“技术标准与要求”。(9)承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上述所移交的设施,以保证该等设施始终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1.1.8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亲自或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指令,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1.1.9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审批或确认承包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1.1.10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并在开工日期前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1.1.11在承包人按照合同实施完成本工程达到实际竣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工程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人应当接收承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1.1.12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承包人请求协助并承
5、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当给承包人以协助,但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1.1.13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应当保持发包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监理人的稳定性。1.1.14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1.2.1发包人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发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代表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发包人所做出。承包人应当遵循发包人代表的指令。发包人有权随
6、时变更或撤销关于发包人代表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并在到达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时生效。1.2.2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发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承包人时生效。发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发包人代表做出的。2.承包人承包人2.1承包人义务承包人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2.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1.2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2.1.3应当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但属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本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时,如果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判断将会产生质量缺陷,则有义务将情况及时向监理人报告。2.1.4应当为完成本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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