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支护用品管理制度掘进支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强化支护材料用品管理,规范专业支护材料的采购、生产、使用秩序,把好支护用品材料的“入井关、使用关、维修关”,确保使用安全,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实施范围一、实施范围掘进支护材料产品包括螺纹钢高强锚杆、全螺纹等强锚杆、管缝式锚杆、普通锚索、锚固剂、W 型钢带、M 钢带、水泥、砂、石子、速凝剂、塑料网等、矿用工字钢、U 型钢、型钢梁、制作锚杆产品的材料等;自制产品包括各矿自制加工的金属支架(工字钢支架、U型钢支架)、金属网(经纬网、菱形网、钢筋网)、塑料编织(注塑)网、钢筋梯子梁、锚杆托盘、水泥背板、木托板等。二、管理职责二、管理职责1.生产技术
2、部是矿井支护用品材料的主管部门,负责井下支护用品材料安全使用的日常管理。对自制支护用品材料的设计、加工、制造质量进行控制。参加对新支护用品材料、自制支护用品材料的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抽检,提出安全使用许可鉴定,对检查不合格的支护用品材料有权停止使用,抽检结果要存档备查。对新进的支护用品材料的计划、使用、选型必须符合安全许可要求,证件齐全并存档备查。负责支护材料的检测、试验,并按时取回检测报告。2.经营规划部是矿井支护材料的管理部门,负责井下各类支护材料安全使用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到矿的材料及自制产品进行把关验收,确保进矿入井材料、产品符合安全许可要求,保存产品各类安全标志及生
3、产厂家资质证书等验收物资的有关证件(包括随货同行的相关证件以及需要检测试验物资的检测记录、试验结果等),由专人做好档案管理等以备检查。组织生产技术部对支护用品材料进行验收,并按规定组织检测。严禁发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支护用品,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办理退货、换货等工作。3.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领用支护用品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验收,各类安全标志齐全,并按规定建立支护材料产品使用台账,说明供货厂家、到货每批次名称、规格、使用地点。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许可要求的有权拒绝领用,严禁领用不符合安全许可标准的支护用品材料。三、支护用品检查管理制度三、支护用品检查管理制度1.生产技术部每月一次对入矿主要支护材
4、料抽检,由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对于月度用量低于批次用量的支护材料按批次进行送检,但必须保证至少一季度送检一次。支护材料送检由经营管理部协助共同完成,抽检结果由生产技术部及经营管理部备案。2.每月由掘进专业负责人组织一次,由各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在用支护材料检查,并在掘进专业日常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3.对内部检查发现支护材料不合格的要立即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相关责任,对已下井的支护材料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已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区域地点加强巡查及矿压监测管理,必要时采取加强支护等措施,保证使用区域顶板支护安全。4.支护用品送检费用纳入矿生产成本费用,生产技术部负责每月25
5、 日前编制下月支护材料检测费用计划,并经专业领导签字后报矿财务部,由矿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时付款。5.对集团公司及上级检查、支护材料检测时发现支护材料不合格时,由掘进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进行分析,查找原因落实相关责任,对未下井的该批次支护材料由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货及换货手续,对已下井的支护材料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该批次产品使用地点加强巡查及矿压观测管理,3 日内下发分析及考核文件,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四、支护用品准入制度四、支护用品准入制度1.经营规划部负责对到矿支护用品材料物资组织验收。支护用品验收时,对涉及安全生产许可的支护用品,无证件或证件不全的不予验收接货,达到验收标准的物
6、资,经营管理部、供应分部及领用单位三方共同在生产领用单上签字确认,方可入矿使用。经营管理部负责保管验收物资的有关证件(包括随货同行的相关证件以及需要检测试验物资的检测记录、试验结果等),由专人做好记录、保管,并作为上级检查时资料依据。2.各单位需用的各种材料,领货时要认真检查产品的外观是否有明显的 MA 标志,检查随货同行的产品合格证、“三证一标志”。对需要进行检测、做试验的材料,生产技术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新投入支护用品材料或更换供货厂家的支护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质保单,由购进单位报生产生产技术部存档备查,下井使用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新支护用品材料按规定检测,检查不合格的支护用品材料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检测结果由生产技术部备案。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下达支护材料使用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支护设计编制支护用品材料计划进货。4.下井的支护用品材料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由各部门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5.支护用品材料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定期检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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