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胜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1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3 月 16 日 15 时 20 分左右,武汉市胜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三分厂 1#连铸机中心液压室进行安装照明及线路整改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75.7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武汉市胜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1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
2、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单位为武汉市胜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胜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园林场金鹤园小区 61-2-6-1,法定代表人为郭海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081968151X,主要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该公司持有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劳务派遣
3、经营许可证,编号:HB010720200014,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持有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文号:420100C13011,服务范围: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2020 年 12 月 25 日,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装备智能武汉分公司)与武汉胜盛公司签订了业务(劳务)外包合同,外包内容为: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维保,工业检测。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事故信息报告情况2021 年 3 月 16 日,宝武装备智
4、能武汉分公司向武汉胜盛公司下达抢修及突发检修项目施工单,要求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三分厂 1#连铸机中心液压室进行安装照明及线路整改作业。当天下午 13 时 30 分左右,宝武装备智能武汉分公司炼钢维检部电气维修作业区现场负责人胡锐带领武汉胜盛公司作业人员张驰、柳仕钱、杨璇、宋啟聆等人到达现场开始作业。根据安排,张驰负责对轴流风机线路进行整改,柳仕钱、杨璇、宋啟聆 3 人负责更换照明灯。15 时 20 分左右,张驰在对轴流风机电源线(380V)进行穿管捆扎时,不慎触电倒地。同班组员工柳仕钱发现后,随即呼喊周围工友,现场立即实施了心肺复苏急救,看其无反应,随即将其送往华润总医院白玉山院区进行抢
5、救。18 时 45 分许,张驰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事故发生后,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信息。三、事故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75.7 万元。四、有关核查情况经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对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核查情况如下:事故设备为轴流风机(如图 1),型号:SD-6/2.2KW,电压:380V,电流:5A,风压:323Pa。事发前未进行停电,且未在电源控制配电箱(如图 2)处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图 1 事故轴流风机图 2 轴流风机电源控制配电箱2.2.经核,张驰持有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低压电工作业经核,张驰持有湖北省应急管理
6、厅核发的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有效期至操作证,有效期至 20252025 年年 9 9 月月 2828 日。日。3.3.经询问了解,张驰穿有绝缘胶鞋,未穿戴绝缘手套。经询问了解,张驰穿有绝缘胶鞋,未穿戴绝缘手套。五、事故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查看资料以及综合分析,认定造成事故的原因如下:(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张驰违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在作业前未对轴流风机进行停电及在配电箱处悬挂警示牌,且在没有穿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带电作业,不慎触碰到轴流风机电源线(380V)导致触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管理原因(二)管理原因1.1.武汉胜盛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现场安全武汉胜盛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在检修作业前未对轴流风机进行停电及在配电箱管理不到位,在检修作业前未对轴流风机进行停电及在配电箱处挂牌,未全面有效检查检修设备停电情况,安全隐患排查不处挂牌,未全面有效检查检修设备停电情况,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力。二是未有效督促和指导作业人员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现场联保互保对子制度执行不到位,仅安排一人从事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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