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 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发 文 号:沪安委会20203 号发布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20-05-06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2020 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 年 5 月 6 日2020 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上海市消防救援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优化城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全面加强防范化解城市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全面宣贯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区制定本地化实施细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常态督导巡查、逐级警示约谈等消防工作制度机制(各区政府)。优化制定本市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和考核方式,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政府)。二、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消防与行业部
3、门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不断深化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业务工作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每季度通报典型火灾和工作提示,根据火灾形势特点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相关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持续在养老机构、中小学校、文博单位、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建工地、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中,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推广(各区政府,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房屋管理局)。加强对市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分类监管,指导制定执行严于国
4、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内部管理标准和考核体系(市国资委)。建立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三、推动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出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组织全市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专题培训,培育一批不同类型消防管理标准化示范建设单位,配套制定重点单位消防管理量化评价模型,组织对全市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实施对标打分,科学评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区政府)。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消防安全测评,探索建立单位消防管理能力评价机制(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商务委、各相关成员单位)。鼓励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对投保单位实施消
5、防安全评估和提供火灾预防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四、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出台上海市关于深化消防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上海市消防条例,开展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修订调研(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编制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消防专项规划(2035),推动各区编修消防专项规划(市消防救援总队、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制修订上海市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地方标准(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上海自贸区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市
6、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出台本市火灾事故政府调查处理工作规定(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化执行公安机关联勤防火工作,完善事故救援、消防安保、行政处罚、督导考核等消防监管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五、推动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制定上海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将消防安全管理事项纳入市、区、街镇三级“一网统管”和居(村)委“社区云”平台建设内容,修订拓展城市网格化管理消防部事件标准,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平台对一般火灾隐患、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发现、处置、督办、奖励等工作流程,实现动态火灾隐患的闭环管理机制(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总结推广微型消防站“社区+区域”联防联勤运作模式,以满足实战需求、保障处置高效为原则,优化微型消防站达标验收标准和建设布局,做实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防联动机制,确保年内高层居住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达标率达 90%以上(各区政府)。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强化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各区政府)。六、完成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按期完成 2020 年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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