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发 文 号:发布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日期:2019-08-09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业经 2019 年第 12 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 年 8 月 9 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函
2、2017150 号)等规定,特编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
3、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编制 2019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应急管理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线,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切实提
4、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杀手锏”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目前,我厅行政编制数为 126 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行政编制数为 39 人,据此,核定纳入2019 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 25 人,占在册定编人员的 64%,其中: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处 2 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5 人、安全生产基础处 8 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处 8 人、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2 人。(二)执法工
5、作日测算(二)执法工作日测算1.总法定工作日。2019 年全年共 365 天、52 周,有 11个法定节假日。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 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0)执法人员数量(25)=6250 天。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结
6、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 2019 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 3964 天。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处 370 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690 天、安全生产基础处 1500 天、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处1272 天、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132 天。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 2019 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 2061 天。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处 130 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475 天、安全生产基础处 500 天、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处616 天、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340 天。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250)-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3964)-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061)=225 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85 天、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处112 天、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28 天。四、重点检查安排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安全生产“黑名单”、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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