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讲解了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而制定的详细规则。本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市各级人民政府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区域内职业病防治规划,并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此外,规定还明确了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并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用人单
2、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有具体职责,包括制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等。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则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履行如实施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协调督促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规定还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劳动者相关职业病危害信息。同时,劳动合同条款中应包含职业危害防护内容,并约定劳动者患有职业病等情况时的调离和安置待遇。用人单位还需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并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广州市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该规定旨在覆盖全市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有效履行其监督与管理职责。具体来说,它适用于那些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活动的用人单位。这些单位必须遵循规定的各项要求,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风险。这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工业企业,也涵盖了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只要它们的工作环境中存在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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