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定讲解了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从2018年3月1日起在汕头市实施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具体措施。该规定描述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涵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依法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机构,并且定义了所称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和分支机构。文中阐述了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制度、工作规范及监督机制,将此类活动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同时强调行政执法部门应制订年度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除非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或
2、进行计划外检查,均需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文件还详细说明了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的形式、步骤以及“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应用,确保执法过程透明、公正。此外,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并要求制作详细的现场检查记录,鼓励企业设立登记簿记载检查情况,推行音像记录以保存证据,支持暗查暗访方式以保证检查的真实性。汕头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定适用于广东省汕头市内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它不仅涵盖了政府各级部门,还包括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检查任务的机构和个人。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对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的监督检查。此规定旨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更加公平、透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