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石地基分项工程质量管理依据标准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1 1、范围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法)。2 2、施工准备、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结
2、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 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 2/3,并不宜大于 50mm。2.1.3 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2m 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2.2 作业条件:2.2.1 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2.2.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平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2.2.3 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
3、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2.2.4 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3 3、操作工艺、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检验砂石质量分层铺筑砂石洒水夯实或碾压找平验收。3.2 对级配砂石进行技术鉴定,如是人工级配砂石,应将砂石拌合均匀,其质量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3.3 分层铺筑砂石。3.3.1 铺筑砂石的每层厚度,一般为 1520cm,不宜超过 30cm,分层厚度可用样桩控制。视不同条件,可选用夯实或压实的方法。大面积的砂石垫层,铺筑厚度可达 35cm,宜采用 610t 的压路机碾压。3.3.2 砂和砂石地基底面宜铺设在
4、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时,基土面应挖成踏步和斜坡形,搭槎处应注意压(夯)实。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3.3.3 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岔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 0.51.0m,并应充分压(夯)实。3.3.4 铺筑的砂石应级配均匀。如发现砂窝或石子成堆现象,应将该处砂子或石子挖出,分别填入级配好的砂石。3.4 洒水:铺筑级配砂石在夯实碾压前,应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适当地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 8%12%。3.5 夯实或碾压;夯实或碾压的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用木夯或蛙式打夯机时,应保持落距为 400500mm,要一夯压半夯,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 3 遍。
5、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一般碾压不少于 4 遍,其轮距搭接不小于 50c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3.6 找平和验收;3.6.1 施工时应分层找平,夯压密实,并应设置纯砂检查点,用 200cm3 的环刀取样,测定干砂的质量密度。下层密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用贯入法测定质量时,用贯入仪、钢筋或钢叉等以贯入度进行检查,小于试验所确定的贯入度为合格。3.6.2 最后一层压(夯)完成后,表面应拉线找平,并且要符合设计规定的标高。4 4、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主控项目:主控项目:1、地基承载力。由设计提出要求,在施工结束后,一定时间后进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检验。其检验方法也因各地设计单
6、位的习惯、经验等不同,选用标贯、静力触探及十字板剪切强度或承载力检验等方法。按设计指定方法检验。其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m2以上,每100m2抽查1点;3000m2以上,每300m2抽查1点;独立柱每柱1点,基槽每20延长米1点。2、配合比。砂、石材料质量及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体积比或重量比砂石搅拌均匀。检查施工记录。3、压实系数。现场施工随时检查分层铺筑厚度,分段施工搭接部位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区压实遍数,按规定检测压实系数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施工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主控项目1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2配合比设计要求3压实系数设计要求一般项目1砂石料有机质含量(%)52砂石料含泥量(%)53石料粒径(mm)1004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25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mm)505 5、成品保护、成品保护5.1 回填砂石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轴线桩、标准高程桩,防止碰撞位移,并应经常复测。5.2 地基范围内不应留有孔洞。完工后如无技术措施,不得在影响其稳定的区域内进行挖掘工程。5.3 施工中必须保证边坡稳定,防止边坡坍塌。5.4 夜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