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浇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1 1、依据标准: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JGJ3-200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39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2 2、施工准备、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水泥:325 号以上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复试试验报告。2.1.2
2、砂:宜用粗砂或中砂。混凝土低于 C30 时,含泥量不大于 5%,高于 C30 时,不大于 3%。2.1.3 石子:粒径 0.53.2cm,混凝土低于 C30 时,含泥量不大于 2%,高于 C30 时,不大于 1%。2.1.4 掺合料:粉煤灰,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有关标准。2.1.5 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2.1.6 主要机具:混凝土搅拌机、磅秤(或自动计量设备)、双轮手推车、小翻斗车、尖锹、平锹、混凝土吊斗、插入式振捣器、木抹子、长抹子、铁插尺、胶皮水管、铁板、串桶、塔式起重机等。2.2 作业条件:2.2.1 浇筑混凝土
3、层段的模板、钢筋、预埋件及管线等全部安装完毕,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隐、预检手续。2.2.2 浇筑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马道已支搭完毕,并经检查合格。2.2.3 水泥、砂、石及外加剂等经检查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2.2.4 磅秤(或自动上料系统)经检查核定计量准确,振捣器(棒)经检验试运转合格。2.2.5 工长根据施工方案对操作班组已进行全面施工技术交底,混凝土浇筑申请书已被批准。3 3、操作工艺、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作业准备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柱、梁、板、剪力墙、楼梯混凝土浇筑与振捣养护。3.2 作业准备: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
4、净,并检查钢筋的水泥砂浆垫块是否垫好。如使用木模板时应浇水使模板湿润。柱子模板的扫除口应在清除杂物及积水后再封闭。关照力墙根部松散混凝土已剔掉清净。3.3 混凝土搅拌:3.3.1 根据配合比确定每盘各种材料用量及车辆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砂、石各个磅秤标准。在上料时车车过磅,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及时调整配合比用水量,确保加水量准确。3.3.2 装料顺序:一般先倒石子,再装水泥,最后倒砂子。如需加粉煤灰掺合料时,应与水泥一并加入。如需掺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等)时,粉状应根据每盘加入量预加工装入小包装袋内(塑料袋为宜),用时与粗细骨料同时加入;液状应按每盘用量与水同时装入搅拌机搅拌。3.3.3
5、 搅拌时间:为使混凝土搅拌均匀,自全部拌合料装入搅拌筒中起到混凝土开始卸料止,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可按表 4-34 规定采用。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表 4-34混凝土坍落度(cm)搅拌机机型搅拌机出料量(L)2502505005003自落式90120150强制式60901203自落式9090120强制式6060903.3.4 混凝土开始搅拌时,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部门、工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经调整合格后再正式搅拌。3.4 混凝土运输: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送到浇筑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坍落
6、度变化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如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 4-35 的规定。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时间(min)表 4-35混凝土强度等级气温()低于 25高于 25C30C30120909060注: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应按试验确定。泵送混凝土时必须保证混凝土泵连续工作,如果发生故障,停歇时间超过 45min 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混凝土。3.5 混凝土浇筑与振捣的一般要求:3.5.1 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 2m,浇筑高度如超过 3m 时必须采取措施,用串桶或溜管等。3.5.2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浇筑层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一般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 1.25 倍,最大不超过 50cm。3.5.3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 1.5 倍(一般为 3040cm)。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 5cm,以消除两层间的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