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有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1.单独库存,有明显标识,且远离办公区、生活区及木工房。所有材料均要将品种、数量记录详细;在贮存方式上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2)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3)分离贮存:在不同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2.有毒物的施工,应保持通风;3.施工现场应有灭火器械,灭火器选择按照下表要求4.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单独存放、销毁。贮存场所安全要求:(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2)贮存地点及建筑物结构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3)贮存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能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4)有明显的照明和疏散指示;(5)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6)按规定进行通风和温度调节;(7)贮存量不得超限;(8)作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9)作好出入库的管理;(10)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11)设置专人负责每日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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