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5.85KB ,
资源ID:240430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24043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魏家畈村“6.11”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魏家畈村“6.11”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1、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魏家畈村“6.11”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6 月 11 日上午 7 时 15 分左右,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魏家畈村 3 组一名工人在搭建钢构厂房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0 万元。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耘禾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调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并要求相关人员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的有关规定,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魏家畈村“6.11”一般高处坠落生

2、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投资人及承建单位情况(一)工程投资人及承建单位情况事故工程投资人:魏海丰,自然人,男,汉族,1978 年 11月 20 日出生,家庭住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魏家

3、畈村六组 1119 号,新建钢构厂房用于出租。承建单位:聂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编号:421302600610863(11),经营范围:铝合金、不锈钢门窗加工、防盗门销售,地址:曾都区淅河镇桃园路 002 号。该个体工商户无钢构施工资质。(二)事故工程建设情况(二)事故工程建设情况该钢构厂房位于淅河镇十岗魏家畈村委会对面,于 2019 年4 月开始建设。魏海丰(甲方)与聂炎(乙方)签有钢构施工合同,魏海丰将厂房的钢构工程按包工、包料、包验收的形式发包给个体工商户聂炎施工并提供场地、水电。根据合同约定,主体厂房房面单板不带丝绵每平米 150 元;墙面单板每平米 50元。主体厂房后面 100

4、0 平米,屋面每平米 100 元;墙面每平米50 元。聂炎组织张和林、何后从和魏从刚三人负责具体施工。根据湖北开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编号:HBKY-2019CW01F-01 号),钢构厂房的建筑面积为1691.69,墙体立面面积为 1607.08,根据合同约定核算工程投资额约为 31.9 万元。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8 号)的规定,该工程应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实际未办理。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6 月 11 日 7 时左右,工人张和林、何后从和魏从刚(三人均无高处作

5、业资格证)到达淅河镇魏家畈村 3 组钢构厂房工地后准备焊接横梁,张和林、何后从两人站在脚手架上吊装镀锌铁件(脚手架高度约 5 米)。当时张和林负责托住铁件,何后从负责拉绳子吊装,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因焊接位置的两根立柱高度不一,无法正常焊接,三人便商量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这时聂炎带着早餐到达现场并吩咐三人一起吃早餐。由于张和林已在家吃过早餐,就没有从脚手架上下来,仍然双手抱着铁件,何后从随后从脚手架上下来开始吃早餐,大约几分钟后,突然听到铁件落地的声音,三人抬头的瞬间,发现张和林已从脚手架上坠落,且头部着地受伤。(二)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二)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聂炎

6、和何后从立即拔打了 120 急救电话,大约 30 分钟后随州高新区淅河镇卫生院救护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诊断,初步判定张和林因伤势过重死亡。随后不久,随州市中心医院救护人员也到达事故现场,通过仪器检测,诊断后宣布张和林已经死亡。(三)善后工作情况(三)善后工作情况事故发生后,经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积极协调,迅速促成魏海丰、聂炎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 80 万元,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三、事故原因与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张和林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证,在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的情况下违章进行高处作业,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二)管理原因(二)管理原因1、个体工商户聂炎,无钢结构施工资质,非法承揽钢构施工工程,聘用无高处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工人违章操作行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2、自然人魏海丰,在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建设钢构厂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高新区分局,未认真履行城市建设管理执法职责,虽然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魏海丰等人的非法建设行为,但没有采取措施及时制止。4、淅河镇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属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