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指标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部颁标准”,执行项目法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竭尽全力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及不使国家、集体的经济蒙受损失,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争创市文明工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根据架子工工种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挂安全带,不得酒后登高作业。认真做好班组级安全教育,协助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开展好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 2、保证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安全生一般率在8%以内,施工现场安全达标评分在85分以上,安全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3、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在施工前向项目部提出有预见性地问题,提出办法,共同订出措施,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4、甲方应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以确保乙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5、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的一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与决定。 6、奖罚: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能遵章守纪,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则奖15元/天;如乙方应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并罚款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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