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要求一、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安全要求1、液化气瓶要有定期压力检验合格标记;2、使用液化气瓶现场要配有 1 只干粉灭火器;3、使用液化气瓶现场要指定 1 名监护人员;4、液化气瓶与火源之间距离不小于 1.5 米。请各使用液化气瓶施工人员,一定按照安全要求进行。二、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规定1、使用有生产许可证厂商的合格气瓶,不使用超期或未检的气瓶。2、按规定检验周期对气瓶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按报废处理。3、气瓶加气必须到已办理经营注册的加气站加气。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气瓶加气后,要用毛刷沾肥皂水检查气瓶阀门、减压阀等处应没有漏气现象。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间距离不小于1.5 米。6、气瓶体外应套两道橡胶圈,以防碰撞气瓶。7、气瓶应立放,防止倾倒,夏季应防止曝晒。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9、严禁用热源给气瓶加热。10、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11、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2、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