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气加压站的安全管理煤气加压站的安全管理煤气加压站的安全管理 1-11-1 平面布置平面布置 1.新建气柜不应建设在居民稠密区,应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 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并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2.煤气柜周围应设有围墙,消防车道和消防设施,柜顶应设防雷装置。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
2、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 1.5 倍,与 35kV 以上的架空电力线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0.0m。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下表的规定增加 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按下表的规定确定。5.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下表的规定增加 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按下表的规定确定。6.可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以及湿式与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 1/2
3、;二、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 2/3;三、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 1/2;四、数个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大于 200000m3时,应分组布置。卧式储罐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且不应小于 20.0m。1-21-2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1.气柜的储气量、工作压力、工作温度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气柜在投用前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投用以后应建立运行和维护记录。1-
4、31-3 设备设施设备设施 1气柜出入 El 管道上应设隔断装置,出入口管道最低处应设排水器,并应遵守排水器的有关规定。出入口管道的设计应能防止煤气柜地基下沉所引起的管道变形。气柜上应有容积指示装置,柜位达到上限时应关闭煤气入口阀,并设有放散设施,还应有煤气柜位降到下限时,自动停止向外输出煤气或自动充压 的装置。2气柜储量的标尺应清晰醒目,最高限位与最低限位开关布置符合要求,保证可靠。3气柜需设放散管、人孔、梯子、栏杆。4气柜柜顶和柜壁外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应遵守有关规定,防火防爆。5气柜的基础应无裂缝和凹陷,气柜外表面无严重变形,气柜表面接缝、焊缝无泄漏。6气柜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5、油漆层完整无大面积脱落,每两年重新油漆一次。7气柜的扶梯、平台牢固可靠,通道内不堆放异物。8导轮应能转动自如、润滑充分,导轮和导轨接触吻合良好,间隙符合要求,无卡涩和脱轨现象。9气柜接地线标志明显,电阻值不大于 4。避雷系统安全可靠。每年分两次检测接地线。10消防栓、消防泵、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备用状态。储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11稀油密封型干式柜的上部可设预备油箱;油封供油泵的油箱应设蒸汽加热管,密封油在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底部油沟应设油水位观察装置。12干式柜应设内、外部电梯,供检修及检查时载人用。电梯应设最终位置极限开关、升降异常灯。电梯内部应设安全开关、安全扣和联络电话。13干
6、式柜一般应设有内部电梯供检修和保养活塞用。电梯应设有最终位置极限开 关和防止超载、超速装置。还应设救护提升装置;活塞上部应备有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及空气呼吸器。14干式柜应遵守以下规定:管理室应装设二次检测仪表及调节装置。一次仪表不应引入管理室内。一次仪表室应设强制通风装置。管理室应设有普通电话。大型加压站、混合站和抽气机室的管理室宜设有与煤气调度室和用户联系的直通电话。15布帘式柜应设调平装置,活塞水平测量装置及紧急放散装置。用于 LDG 回收时,柜前宜设事故放散塔。应设微氧量的连续测定装置,并与柜入口阀,事故放散塔的入口阀,炼钢系统的三通切换阀开启装置联锁。柜区操作室应设有与转 炉煤气回收设施间的声光信号和电话设施。柜位应设有与柜进口阀和转炉煤气回收 的三通切换阀的联锁装置。16干式柜控制室内除设设有压力计、流量计、高度指示计,容积 上、下限声光讯号装置和联系电话外,还应设活塞升降速度、煤 气出入口阀、煤气放散阀的状态和开度等测定仪,及各种阀的开、关和故障信号装 置以及与活塞上部操作人员联系的通信设备。1-41-4 气柜的检验:气柜的检验:干式柜施工完毕,应按其结构类型检查活塞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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