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1部分 2008年-2018年省内煤矿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一、2008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一)2008年河南省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公司君鑫二矿“3.17”冒顶事故一、基本情况:2008年3月17日,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公司君鑫二矿安排零点班6名工人,对宏发井副斜井约500米处进行巷道维修。3月17日早上7时10分左右,维修地点发生冒顶,4人被埋。事故发生后,跟班矿长立即向地面调度室报告,矿上随即组织抢救。当天上午10时许,被埋矿工被救出,造成3人重伤,1人轻伤。3月18日下午6时,3名重伤工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原因分析:(一)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
2、保意识不到位,现场支护质量差,存在空顶作业冒险作业现象。(二)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施工时,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安全确认和监护,且未安排专人负责观测顶板。(三)矿井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出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三、防范措施:(一)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上报事故。(二)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细致排查事故隐患;要强化现场管理,专人负责观测顶板,及时加强支护,严禁空顶冒险作业,切实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施工。(三)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不得迟报瞒报事故。
3、有关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二)2008年河南省荥阳市崔庙东升煤矿“5.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基本情况:2008年5月4日6时12分,河南省荥阳市崔庙东升煤矿(以下简称东升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320 吨、瓦斯量1.98万立方米,造成1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东升煤矿违法违规掘进11101巷道,诱发突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东升煤矿不按照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方案施工,擅自在东翼非技
4、术改造区域违法违规组织掘进,且在没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在有严重突出危险的区域冒险作业。2.东升煤矿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矿长资格证过期失效,部分副矿长无安全资格证;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11101巷道掘进工作面出现响煤炮声突出预兆时没有及时撤出作业地点;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违反国家规定将井下全部工程承包给包工队并以包代管、长期存在“不按照技术改造方案施工和边技改边生产”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等重大事故隐患。3.荥阳市煤炭管理局、崔庙镇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东升煤矿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状态
5、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不严格,对东升煤矿在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违法违规掘进11101巷道的行为监管不力,放任、纵容东升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尽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协调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同时,中共荥阳市委和荥阳市政府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督促、协调查处东升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不到位。三、防范措施:(1) 荥阳市突出矿井必须强化防突管理,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按规定布置专用回风巷和实行分区通风,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完善、可靠。(二)荥阳市各技术改造煤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
6、生产现场管理,明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排査各类事故隐患,并严格按照技术改造设计施工,严禁在矿井非技术改造区城施工和边技改边生产等违规行为。(三)荣阳市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生产水平和灾害防范意识,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四)荥阳市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将井下全部工程全部承包给包工队以包代管通风系统不完善”等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在矿井非技术改造区域进行生产、边技改边生产”等违规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信息传递网络,完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三)2008年河南郑煤集团侯二七分公司侯寨振兴煤矿“5.2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基本情况:2008年5月26日4时13分, 河南郑煤集团侯二七分公司侯寨振兴煤矿,307采面回风巷在扩修巷道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下井21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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