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建档监控责任制制度1.目的目的为加强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企业绩效评估指标内容转化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作业区域内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建档监控工作。3.职责职责3.1 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风险控制和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其职责。3.2 隐患发生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安环部对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3.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安环部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报告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4.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4.1 事故隐患定义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 事故隐患分级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
3、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产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3 事故隐患排查4.3.1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隐患排查;各部门(专业)负责人根据其岗位职责,每周对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4.3.2 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1)安全生产法
4、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隐患;(2)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隐患;(3)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隐患;(4)风险辨识、监控预警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事宜是否落实到位;(6)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是否落实到位;(7)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质、设备的配备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8)操作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9)生产工艺的合理性。4.3.3 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定期、日常隐患排查,并根据需要
5、制定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4.3.4 公司员工有隐患排查和上报的义务,在日常的工作中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4.3.5 公司各部门、专业、班组人员要按照风险辨识的结果制定的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上报上级部门或信息系统。4.4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4.4.1 一般事故隐患隐患发生部门(专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按规定对隐患治理形成闭路循环。4.4.2 重大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环部,安环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
6、改难易程度、隐患治理方案。公司没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1)报送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2)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包括:方法和措施: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人员需求: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治理时限: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隐患为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4.4.3 各部门(车间)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4.4 安环部是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部门,督促有关的隐患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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