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序号操作规程名称页码1安全操作总则及事故应急措施22第一篇 金属切削安全操作规程43第二篇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124第三篇 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194第四篇 焊接气割安全操作规程225第五篇 冷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96第六篇 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17第七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28第八篇 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安全操作规程379第九篇 电气系统维护与运行作业操作规程4110第十篇 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5811第十一篇 计量检测与分析试验安全操作规程6312第十二篇 制管作业安全操作规程7113第十三篇 仓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7314第十四篇 工业气体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751
2、5第十五篇 热处理安全操作规程8215第十六篇 其他员工安全操作规程8316第十七篇过程活动安全操作规程862020-1-24发布 2019-06-01修订发布 2019-06-01实施安全操作总则及事故应急措施一、安全操作总则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行车、起重、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外来培训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3、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必须正确佩带工作帽(发网);操作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或
3、手持棉纱、敞开衣袖(襟);不准穿拖鞋、凉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戴领带、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间,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摩托车等。4、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定人定岗操作;开动非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经培训后方可操作。不准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及动力源开关。5、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窜岗干扰他人工作;严禁酗酒者上岗;多人操作,应统一由专人指挥,相互配合。6、设备运转时,不准跨越运动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清理切屑应用专用工具,
4、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溅物的正前方操作;装卸、测量工件或清扫机械、电气设备时,须停电关车;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不准超限使用机电设备。7、检修机电设备,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时方准合闸。8、禁用湿手触动电气设备,保持电气设备的干燥绝缘性能。一切机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保持有可靠的接地(零)装置;非电工作业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触电保安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方可操作。行灯、机床等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金属
5、容器内或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9、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停留或通过。10、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在易燃或承载压力的容器、管道上动火施焊、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大型物件吊装作业,必须向分公司安全环境部门申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11、厂内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超速、超载行驶。12、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示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不准随便移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无关物品;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拦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在生产区域内设置的地坑、濠、池应有护栏或盖板,在一些没有封闭的部位夜间应有照明。13、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放置,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14、变、配电室、氧气站、空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等危险、要害部位,非岗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的厂房和深夜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工作。15、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采用防尘、防毒装置等安全措施。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待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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