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64 号)粤标定函2022164 号各地市造价站(中心)、各有关单位:各地市造价站(中心)、各有关单位: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 号)和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建市函2021502 号)的工作部署,我站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期间,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径向我站反映。同时,各地市造价站(中心)要加强宣传和指导,从今年起至 2024 年底止,每年度
2、组织力量抽查本地区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询价成果文件质量,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内将检查情况和改进意见报送我站。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2022 年 7 月 26 日附件: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第一条第一条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 号)和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建市函2021502 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场实际,制订本规则。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编制估算、概算、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时,建设单位通过询价确定主要材料价格的工作。编制方
3、案经济比选、变更定价、材价调差等其他造价成果文件需要询价确定材料价格的,可参考本规则执行。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或与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方式确定材料价格的,不适用本规则。第三条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询价是指建设单位综合应用供应商资信、服务、报价等信息,结合项目实际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分析比较,为主要材料确定合理价格提供决策依据的活动。其中,主要材料是指工程项目主要使用的原材料、构(部)件、半成品或成品和工程设备等。本规则试行期间,暂以建安工程中材料费用预估前三名的材料作为主要材料。第四条第四条询价应遵循技术可行、质量可靠、材料可供、投资可控的原则。第五条第五条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实施询价,或
4、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组织实施,询价的组织实施人统称为询价人。询价成果是工程造价管理阶段性成果,是编制工程造价成果的依据之一,是造价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人应具有出具造价成果文件的资格。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询价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向受托企业支付相应的费用。询价费用由双方按询价实施的必要成本与合理利润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需要询价的材料费用的千分之三计取。第六条第六条承担估算、概算、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等各类造价成果文件编制的单位,包含询价工作的,其询价成果可以并入各类造价成果文件中,统一由注册在编制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作为工程计价、造价审查以及审计
5、的依据。建设单位将询价工作另行单独委托的,询价成果文件由单独承担询价的企业出具,并由注册在单独承担询价企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单独承担询价的企业及其所在单位承担询价成果文件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应对询价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编制项目各类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人员或(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用该询价结果时,应按本规则进行复核,符合本规则的,该询价结果应予采纳。第七条第七条询价人应牵头成立询价小组,共同依照本规则实施询价。询价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担任询价负责人。工程发包前实施询价的,小组成员可以由建设单位人员和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
6、咨询企业组成,也可以增加设计、监理等单位代表,必要时还可选取专家参加。工程发包后需要询价的,应增加总承包人作为小组成员,涉及专业工程主要材料的,还可以增加专业工程承包人作为小组成员,但承包人数量不得超过小组人员的三分之一。第八条第八条询价前,询价小组应确定以下事项:(一)确定主要材料基本信息。应确定满足标准规范、项目需求、设计要求、合同约定的相关技术参数,以及施工用量、供货计划、运送方式、付款方式、履约担保要求、税务要求、现场管理责任、安装调试需求、售后运维服务需求、违约责任等信息。估概算编制阶段可结合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尽可能完整确定主要材料基本信息,其中施工用量可按预估数量,供货计划可按半年内供货考虑。(二)确定拟询价的品牌和供应商。项目有品牌要求的,向符合要求的品牌供应商询价。项目无品牌要求的,应先结合建设项目的品质定位、质量标准、市场供需情况、合理运距等确定适配的供应商,再综合适配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品牌影响力、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使用案例等因素,比选确定拟询价的品牌和供应商。主要材料价格有最高限值要求的,应在限值内选择适配的品牌和供应商。(三)确定报价费用组成。应明确供应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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