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SJ P GB 51258-2017 玻璃纤维工厂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fiberglass plant 2017-08-31发布2018-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工厂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fiberglass plant GB 51258-2017 主编部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8 年5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2、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工厂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玻璃纤维工厂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258一2017,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1.2.2、11.2.5、2.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茸8月31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识建标(2014J189号)的要求,由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
3、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现有技术标准的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7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区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总图运输,原料,燃料,生产工艺,自动控制,建筑与结构,给水与排水,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供气,电气,节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等。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
4、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西路安德里30号,邮政编码:210012)。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参编单位: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岭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天成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于守富王承慧施敬林唐秀凤马翠梅孙振海黄健健张建辉朱方万维晶王兵施挺杨小娟徐晓莉余志伟谭良朱湘官石明扬李雯王立群杨浩梁中全杨鹏威王海兴廖红盈姜鹊汪建强刘华利主要审查人:姜肇中吴嘉培陈世超方贤
5、柏曾学敏王林华刘伟廷陈尚王海燕杨铁荣 2 目次l总则(1)2术语(2)3 基本规定 (3)4 厂区总体规划 与厂址选择 (4)4.1 厂区总体规划(4)4.2 厂址选择(4)5 总图运输(6)5.1 一般规定(6)5.2 总平面布置(6)5.3 厂区道路(7)5.4 竖向设计(8)5.5 管线综合布置(9)6原料门川6.1 一般规定 门门6.2 原料的选择与质量要求(11)6.3 玻璃纤维化学成分(12)6.4 配料设备选型与工艺布置(13)7燃料.(15)7.1 一般规定(15)7.2 天然气.(15)7.3 重汹(15)7.4 其他燃料 (17)8 生产工艺门们8.1 一般规定门们8.2
6、玻璃熔制(18)8.3 纤 维成形.(22)8.4 浸润剂制备与输送(24)8.5 原丝 烘干与调理 (25)8.6 制品加工U们8.7 产品包装与储存(27)8.8 物流运输(27)9 自动控制(28)9.1 一般规定(28)9.2 配料系统自动控制(28)9.3 玻漓熔制自动控制(28)9.4 纤维成形自动控制(30)9.5 物流系统自动控制(31)9.6 公用姑房自动控制(31)9.7 控制室设置.(32)9.8 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33)10 建筑与结构(34)10.1 一般规定(34)10.2 主要车间(36)10.3 构筑物(37)10.4 设计荷载(37)10.5 建筑防火(38)10.6 室内外装修.(39)11 给水与排水.(41)11.1 一般规定.(41)11.2 给水(41)11.3 排水 .(44)11.4 消防及消防用水(44)12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们 2.12.1 一般规定(刊)12.2 供热(刊)12.3 通风.(47)12.4 空气调节(48)13供气(50)13.1 氧气.(50)13.2 压缩空气(50)M电气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