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讲解了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支持监督的工作格局。该方案基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文档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及职能部门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强调了“谁主管、谁负责”、“三个必须”以及“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需督促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定期主持党委会听取汇报,解决重大隐患问题,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置。镇长同样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安全生产融入社会管理和市
2、场监管任务中,确保规划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布置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指导安委会单位职责落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则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协助镇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专题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适用于各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人员,村“两委”人员等。这些人员需要根据自身岗位业务职责,在各自领域内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党委书记、镇长及其分管领导,他们需要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通过定期检查、召开会议、解决问题等方式,保障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如专职安监办工作人员等,确保他们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有效执行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