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全 协 议 书合同编号: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现场负责人: 电话: 入厂人数: 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确保进入甲方区域的外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消防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商定,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协议如下:一、乙方(即外单位)进入甲方从事各项工作,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甲
2、方管理。乙方是指进入甲方从事如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物流配送、保洁、保安、绿化、餐饮服务、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二、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等方面。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安全管理部负责向乙方送达甲方制定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并留有记录。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承包施工工程合同、劳务合同、服务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等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进入甲方场地工作。3、甲方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合同中有关乙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安全管理职责等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并根据合同为乙方办理入
3、厂手续。未签订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安全管理部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入厂手续。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入厂手续。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作。6、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浙江省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浙
4、江省制定的环境保护、治安、消防及交通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向每个施工人员传达,并留有教育记录。2、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登记,办理入厂手续。3、乙方负责乙方工作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指定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指导。4、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制定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5、乙方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所有
5、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6、乙方工作中需明火作业、接装临时接线装置时,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到甲方环保安全部安全安全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乙方自备的各种机电设备、施工机械要有齐全的安全装置。7、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核,实施安全管理。如分包单位发生事故,由总包单位承担责任。8、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备、物资和各种设施,无权随意动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自备的各类物资由乙方自行妥善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负。9、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后,必须按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落实整改,如解决不力而被甲方勒令停工,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提供的工作区域有安全隐患,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五、在乙方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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