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一、薪酬构成员工的薪酬由五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实行“以岗定薪”,以员工的学历、经验、技能及其工作性质予以确定,每月固定发放;2.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成绩挂钩;3.福利,包括:社会保险、通迅补贴、餐费补贴、过节费、各种奖励等;4.年终奖,原则上采取年底双薪的方式发放,在实际计发时,还应结合员工全年实际出勤率和考核结果;5.年终分红,根据公司经济效益浮动发放;在发放年终奖金前的本年度内任何时候,本人辞职或因故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均不可享受公司当年发放的年终奖。6.每一位员工的具体工资构成,不必然包括上述项目,应以劳动合同为准。二、薪酬调整与职位变动1.调薪:能够熟练适应本
2、岗位工作,表现优秀,且达到调薪资格者(详见调薪条件),每年可享受一次调薪;2.调薪条件:在现任工作岗位上任职达 10 个月以上;在半年/年度管理层评议、民主评议中均为优秀;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得分名次列前 30的;其他临时补充条件。3.调职(晋升):在达到正常调薪标准的基础之上,具备了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技术、能力、职称,符合了公司更高职位任职资格的员工,可享受两年一次的调职;4.退出机制:经评定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或不符合当前岗位任职资格者,将视情况给予降职降薪处理;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适应者,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5.调薪/调职流程:个人申请用人部门签署意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受理时间为每年 3
3、月份,其他时间属特批;申请人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并详细填写调薪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填写相关意见,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进行岗位工作调查,是否符合要求、任职资格审查,行政部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果、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进行审批,签署书面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做相应调整,在员工档案、通讯录上进行修改,行政部须与调薪/调职员工进行面谈;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薪资/职位调整均须按上述流程办理。三、薪酬发放规定1.基本工资:按日工资计算,连续或累计正常上班(含加班)满 6 天休息一天,补一天工资,若不满 6 天即不补休息一天的工资;2.转正工资:按审批通过的转正日期开始计发
4、转正工资;3.绩效工资:10 日以前转正享受全额,10 日-20 日转正享受一半;21 日后转正不享受;25 日前离职不享受,25 日以后离职享受全额;4.发放时间:公司每月 15 日发放基本工资及各类福利,每月 25 日发放绩效工资,每年春节前夕发放年终奖,春节上班后发放年终分红;5.若当月考勤无迟到、早退、请假(不含病假,但病假累计超过三天除外)、旷工等情况发生,计为全勤,按满月工资发放工资;若当月考勤有迟到、早退、请假(不含病假,但病假累计超过三天除外)、旷工等情况发生,不计为全勤,按日工资标准结算工资;6.试用期间,可以享受公司一半的福利待遇津贴(含但不限于过节费、加班补贴、外出餐费补
5、贴);若试用期间辞职、离职、开除的职员,一律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津贴(含但不限于过节费、加班补贴、外出餐费补贴),若已发放从未发放的工资中扣除;7.正式职员(即非试用期人员),非正常辞职、离职、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的职员(正常辞职、合同期满除外),一律不享受离司前三个月的福利待遇津贴(含但不限于过节费、加班补贴、外出餐费补贴),若已发放从未发放的工资中扣除;8.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规定,只要员工在当月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当月应得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市公布的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但因员工本人请假、事假、旷工等个人原因被扣发工资的,其当月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9.员工应在每月薪酬发放当日到财务部领取并签收当月工资单。如有异议,应及时到财务部进行查询。逾期未签收工资单或在 10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者,视作认可所收到的薪资,若公司薪资计算有误多支付给了员工,公司可在下期的薪资发放中直接作相应扣减,并在工资清单上明确告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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