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工资管理规程员工工资管理规程一、总则一、总则第一条 本规则所谓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定员工的工资及津贴。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正式员工。有关派外及驻外员工的工资则另行制定。第三条 本规则所谓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基准工资及每年分两次发放的定期奖金而言。第四条1公司以员工劳动强度、责任大小、专业性等标准,作为支付酬劳的依据。2未执行任务的工资,则依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3未遵照公司指派任务执行者,不予支付工资。第五条 工资结构如下图所示:第六条1工资经扣除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扣除额后,须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员工。2支付工资时,要详细列出各项津贴及扣除额。基准工
2、资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基本工资特殊作业津贴责任津贴房屋津贴抚养津贴交通津贴时间外勤务津贴深夜勤务津贴不定时勤务津贴特殊勤务津贴假日勤务津贴补休津贴调职津贴奖金工资第七条 工资计算时总额如有未达到元的尾数产生,一律将其四舍五入。第八条 下列各项规定,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个人工资所得税。2劳保费及团体意外保险费。3员工宿舍、伙食费、工作服个人负担部分。4公司内部定期优惠存款。5工会会费。6员工向公司贷款及利息。7其他按法令定期优惠存款。第九条 除法令规定的扣除额外,劳工组织协定规定下的特别扣除额。第十条 领取工资时,必须依照规定的手续,在支薪簿上盖章以便核查。第十一条 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工资
3、超领时,应立即归还超出额;否则,可以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该超出部分。第十二条 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工资请求权,但自发生日起两年未行使时,则视为弃权。二、工资的计算及支付二、工资的计算及支付第十三条1工资计算期间为前一个月的日到该月的日;并于该月的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个工作日发放。2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早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第十四条 员工或领先员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抚养家属,遇到下列非常情况时,可以向公司申请预支工资,但以已出勤时间应得工资为限。1生育、受伤、疾病,或意外灾害。2结婚或死亡等。第十五条
4、员工死亡、离职或解雇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第十六条 计时工资通常作为计算勤务津贴的依据。计时工资的基准额(即小时工资额)等于每月基准内工资的总和除每日勤务时数。每月勤务时数的计算方法为:每月勤务时数=1 年(365 日)一休假日(101 日)X 8 小时12 月=176 小时月第十七条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1)新聘者;(2)离职或遭解雇者;(3)停职而复职者;(4)其他。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l)符合上述(1)、(2)、(3)、(4)项规定的员工工资=基准内工资该月应出勤日数停职日数/该月应出勤日
5、数第十八条 该月津贴领取的资格有所变更时,则按下列规定办理:1房屋津贴、抚养津贴、交通津贴等发生变更时,根据该月月底前领取的资格给付。2特殊作业津贴、工作津贴、特殊勤务津贴及调职津贴等发生变更时,则根据该员工出勤日数依下列基准给付。但年度带薪休假均视为出勤。第十九条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休假时的工资规定如下:1因年度带薪休假而缺勤时,应按平常勤务时的工资给付。2员工申请特别休假(如婚姻或丧假)时的工资,可按平常勤务时的工资给付。3因生产而休假时,公司依据劳动法所规定的产假天数,按平常出勤时的工资给付。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如下:1因业务上的负伤疾病而缺勤时,对于缺勤未满一个月的,应
6、予以支付基准内工资。2因业务外负伤疾病而缺勤持续达一个月以上的,该部门主管对于该停职的员工,除代为申请劳保医疗给付及团体意外险给付外,还要向人事部门申请留职停薪。3因私人事由向公司请假时,其工资按下列方式扣除:缺勤工资扣除额=基准工资缺勤日数/304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缺勤时,以分钟为单位,当缺勤次数达次以上时,则扣除一日的工资。第二十一条 试用时期的员工工资,按基准内工资的给付。三、基准内工资三、基准内工资第二十二条1公司综合评估员工的职务、能力、技术、经验以及学历等的因素,以决定其基本工资标准。2凡年满岁以上的员工则按岁时基本工资的给付。第二十三条 对于从事特殊作业者,以及必须在休息时间内执行紧急工作时,按下列规定给付津贴:职 务 区 分特殊作业津贴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及营业所的员工,依下列标准给付责任津贴:1自总公司调派者,每月津贴元。2当地应聘者,每月津贴元。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无自用住宅的员工,依下列标准给付用屋津贴:1有抚养亲属者,每月津贴元。2单身者,每月津贴元3其他,居住亲属家庭者,每月津贴元。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于须抚养亲属的员工,依下列规定给付亲属抚养津贴:1抚养家属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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