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电力公司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暨 2023 年安委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范文同志们: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头等大事。开年“讲安全、话安全”已作为公司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1 月 3 日,新年上班第一天,xx公司先后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今天上午市公司又召开了安全稳定工作会。现在,我们组织召开公司 2023 年安全稳定工作会暨安委会第一次会议,是公司层面今年的第一个大会,要开成全面贯彻国网、省、市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落实会”,开成开启新一年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公司安全生产
2、电视电话会议暨 2023 年安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两个不出事”和“四个百分之百”根本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为公司全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夯实安全稳定根基。刚才副总经理 xx 同志宣贯了公司 2023 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运维部、电网建设班、营销部分别就专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一、客观总结成绩,坚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2022 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面对风急浪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
3、定任务,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2022 年也是公司安全最稳、各项指标进步最大、提升最快的一年。2022 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前进,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保供和转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盯“三杜绝、五不发生、两个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目标和“四无”和谐稳定目标(无违章、无违纪、无违法、无
4、上访),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巡查等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暨风险大排查,创新“四个标准化”现场安全管控,强化事前风险管理、事中安全管控,事后安全奖惩,始终把“两个不出事”“四个百分之百”根本要求和“两不两防”作为一切工作的“金标准”、“硬约束”,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第一任务、第一目标,坚决守住了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这一年,我们实现了安全生产这一年,我们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事故”。坚持“领导+现场+远程+驻点”最强监督模式,严抓小、零、散、急、抢修等作业现场管控,创新使用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小喇叭”,确保安全监督提醒不断线,警示教育“无盲区”。坚持以
5、“安全正反向积分”压实责任,“顶格提级”严惩违章,全年未发生被上级公司通报考核的严重违章。落实“七分准备、三分实施”要求,全年完成 x 项主网检修,确保了检修现场安全无事故。大力开展“风险隐患 现场诊断”专项行动,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组织安监、运维和全部供电所所长、安全员x 余人的专业力量,深入基层站所进行“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13710”工作制和“一单四制”推进治理整改,累计销号治理跨鱼塘线路风险、对地距离不足、树障等隐患 x 处,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常态化。扎实开展跨鱼塘线路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新装禁钓牌(桩)x 余处,今年以来未发生有责触电案件。深化“降停电”攻坚
6、行动,主网全年跳闸率同比下降 x%;台区异常运行率、运检类万户故障报修率降幅全市第 1,配网供电可靠性显著提升。消防、交通、网络、保密等各领域安全局面持续保持,构建了“大安全”格局。这一年,我们实现了队伍稳定这一年,我们实现了队伍稳定“零上访零上访”。坚持用法治思维处置化解,用系统思维标本兼治,用“枫桥模式”群防群控,用党建引领共建和谐,深化两个专项行动(信访积案见底清零、信访专业化管理提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源头治理推动队伍稳定高质量,妥善化解信访隐患 x 起,保持越级上访“零发生”。这一年,我们实现了企业形象这一年,我们实现了企业形象“零舆情零舆情”。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主题宣传,x 篇稿件在中央主流媒体和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以分级防控为基础、以联动处置为核心、以源头治理为导向,建立了舆情风险防控体系,全年未发生影响公司形象的负面舆情。这一年,我们全面打赢了这一年,我们全面打赢了“最难最难”保供攻坚战。保供攻坚战。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住了电网安全生命线和民生用电底线。确保了度夏保供万无一失。今年度夏期间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