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1 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 一般要求(1) 阴暗和夜间时,应设充足的照明。 (2) 在高处和斜面上作业应支搭作业平台,上下必须走安全梯或斜道。(3) 池内有水时,夏季应采取排水和防溺水措施,冬季尚应采取破冰措施。(4) 在斜面上支脚手架时,立于斜面上的杆件底部必须固定牢固,防止滑移。(5) 结构上的预埋管、预埋件应固定牢固,其突出物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6) 作业现场通风应良好,通风不良时应采取送风措施,在封闭、狭窄场所作业前应按要求检测作业环境空气质量,并在作业中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安全。(7) 综合性水池的水处理工艺结构相邻施工点同时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
2、多工种施工时,应采取防止作业人员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安全状况时,除检查作业现场外,尚须检查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相邻水池相应部位的环境安全状况,确认安全。(8) 池体内部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应按先内后外、先下后上的原则安排施工工序;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机具供应、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规定施工方法、程序、机具和安全技术措施。(9) 分布在平面、斜面等危及人员安全的溢流、排放,进水的孔、洞、堰口必须封闭;作业中需临时敞口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作业后必须立即恢复封闭设施。(10) 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作业层顶部和临时通行孔道的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应支搭牢固、严密;防
3、护棚应坚固,其结构应经施工设计确定,能承受风荷载;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情况而定,上方高度为2m5m时,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大于5m小于15m时,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在15m30m时,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时,不得小于6m。(11) 施工通道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合格,设置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 通道上方有施工作业的区段,必须设置防护棚。2) 上下层通道中有高差的部位之间必须设防滑坡道或安全梯;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3) 在水池、管渠底部和顶部结构面上设通道,宜避开结构上的预
4、留钢筋、孔洞等障碍物。4) 通道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5) 脚手架通道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固定牢固,不得悬空放置;通道两侧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和高18cm的挡脚板;进出口处防护栏杆的横杆不得伸出栏杆柱。6) 通道的宽度应据施工期间交通量和运输车辆的宽度确定;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陡于13;行车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车辆宽度加1.4m,且坡度不得陡于16。2. 预制构件安装(1) 构件安装后,应割除吊环或弯平处理。(2) 安装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3) 给水厂的防腐材料不得污染
5、饮用水水质,有碍人体健康。(4) 采用起重机吊装时,现场作业空间应满足机械作业的安全要求。(5) 人工传递小管时,应速度缓慢,作业人员协调配合,防止砸伤手脚。(6) 人工抬运小构件时,作业中应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配合协调,动作一致。(7) 在现浇混凝土和砌体上面安装预制构件时,应待混凝土和砌体砂浆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安装。(8) 预制构件采用结构上预设的锚环做吊点进行安装时,作业前应查阅设计或施工设计图纸,经外观检查,确认安全。(9) 需在水池内运输或移送构件时,运输道路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道路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10) 安装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作业前,指挥
6、人员应检查机具、吊索具、各岗位作业人员、周围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11) 悬挑结构,安装后处于不稳定状态时,必须对构件采取临时支承或拉结措施;在结构未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承或拉结设施。(12) 热塑性塑料板材下料不宜在低于-15温度的环境下进行加工、安装,不得使用高速机具切割和打磨坡口;采用电热烘箱或气热烘箱等加热设备加热或成型时,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进行操作;采用热风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焊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2) 焊接使用空气压缩机的压力不宜大于0.5MPa。3) 焊接现场必须有良好通风环境,通风环境不良时,应安设通风设施。4) 焊工和热风系统机械工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 压缩空气必须经滤清器过滤,待储气罐稳压后,方可送至热风焊枪加热使用。6) 焊接前,应检查机电设备,确认完好,热风系统的送风管路应连接牢固、严密,焊枪把线应绝缘良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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