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挖基础工程基坑开挖与基坑排降水安全技术交底 1.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输通道。 2.施工中遇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 3.基坑开挖中,与直埋电缆线距离小于2m(含),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lm(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识,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监护。 4.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5.土层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干再开挖,不得
2、带水挖土。 6.基坑邻近有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开挖。 7.挖掘机作业应符合挖掘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 8.在基坑外堆土时,堆土应距基坑边缘l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9.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
3、支护结构。 10.人工清基应在挖掘机停止运转,且挖掘机指挥人员同意后进行,严禁在机械回转范围内作业。 11.基坑内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设施。12.机械开挖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下表规定时,可不加支撑;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和土质发生特殊变化,不符合下表规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边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边坡坡度比例13.使用起重机吊运土方,应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现场作业一定要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
4、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2)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3)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4)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作业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 (5)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 (6)现场配合吊运土方的全体作
5、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吊斗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7)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8)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9)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14.在坡道上用卷扬机牵引小车,从基坑内往外运送土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土小车应完好。作业前应检查,确认坚固。 (2)小车应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3)坡道的坡面应坚实、平整,宽度应比小车宽1.5m以上,纵坡不宜陡于1:20。(4)使用卷扬机应符合卷扬机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15.需挖除道路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旧路结构和现场环境,选择适宜的机具。 (2)使用液压振动锤应避离人、设备和设施。 (3)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4)作业人员应避离运转中的机具;挖除的渣块应及时清运出场。 16.基坑排降水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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