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基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应邀请道路施工占地范围内有关现况管线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召开施工配合会,了解各种设施的状况,核实位置,必要时应采取详探措施,并研究、确认加固或迁移方案;详探作业中,应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线保持安全的状态。 2.施工前应清理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物,平整地面,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施工中应定期检查,保持正常。 3.对于路基下的坟坑和废弃的水井、人防设施、地下管道等应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术规定及时处理,确认合格。 4.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工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运输车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 5.施工中,
2、应对道路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道路结构以下的管线应先行施工,不得互相干扰;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使路基范围内的原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埋深较浅,作业中可能受到损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采取加固或迁移措施的要求,并办理手续。 6.路基地层中有水时,应将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扩建中,挖掘现况道路边缘进行接茬处理时,不得影响现况道路的稳定。 7.路基施工中,在场地狭小、机械和车辆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保持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作业。 8.路基内,新建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沟槽回填完成,并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应及时进行路基施工。 9.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3、: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3)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4)操作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严格按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10.采用土坡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 (2)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土体应稳定、坚实,表层宜硬化。 (4)作业中应对坡道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维护、保持完好。(5)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纵坡不宜陡
4、于1:6。路基工程路基处理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地质情况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强夯试验,确定强夯等级、施工工艺和参数、效果检验方法,选择适用的强夯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应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种类、位置和标高;在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上及其附近不得进行强夯施工。3.当强夯机械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地上建(构)筑物或设备、地下管线等地下设施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防振或隔振措施,并设置监测点进行观测,确认安全。4.严禁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符合下表的具体要求: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架空
5、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距离(m)677 5.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人内;强夯施工应由主管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夯机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6.使用起重机起吊夯锤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现场,确认无人和机械等物,具备作业条件后,方可向起重机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7.夯机的作业场地必须平整,门架底座应与夯机着地部位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cm时,应重新垫高。8.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9.现场组拼、拆卸强夯机械应由专人指挥;高处作业必须按要求架设作业平台。10.夯锤上升接近规定高度时,必须注视自动脱钩器
6、,发现脱钩器失效时,必须立即制动,进行处理。11.现场进行效果检验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按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2.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时,应随时清理,且严禁在锤下清理;夯锤自由下落至地面停稳,吊钩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后,指挥人员方可向测量、挂钩等人员发出进入作业点测量、挂钩等作业的信号;起重机操作工必须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严禁擅自行动。13.路基处理应按设计规定实施,并按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14.换填路基土应按照本交底挖土、土方运输、填土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15.采用砂桩、石灰桩、碎石桩、旋喷桩等处理土路基时,应根据工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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