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 XX 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传递市场压力,落实目标管理,重塑计划流程,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发展,强化部门计划执行的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计划流程与部门职责计划流程与部门职责第二条 按公司度经营目标要求,结合发展现状,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分别编制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年度计划中各项工作必须在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中进行内容分解和分步骤推进。第三条 从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对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流程进行调整,建立计划清单,其具体流程
2、如下:1、每月 25 号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制定下月工作计划的重点项目;2、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根据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重点工作方向制定自己所负责部门的重点工作,并落实分解,同时制定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与具体推进进度,最终形成部门工作计划于每月 26日报送管理部;3、各员工在每月 27 号根据其所在部门的重点工作编制个人工作计划,并填写常规工作栏目,同时将个人工作计划报主管领导处备案;4、各部门负责人须每周六下午下班前将自己的工作计划报送管理部,若有特殊情况,于此日 8 点 50 分准时报送管理部;5、各部门需按模板要求在本月 27 号前完成部门工作计划报表报送行管理部。第四条 实行二级计划管理体系,管理
3、部负责监控到部门,各部门领导要依次办法推行二级计划管理。第三章工作计划编制要求工作计划编制要求第五条 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编制要求:1、月度工作计划采用附件模板的格式编制,各项工作的重要度层次分明,一般分为重点、常规和临时性重点工作计划三个层次;2、各部门年度工作规划中重点工作要体现在月重点工作计划中,本月未完成的重点工作计划自动调整到下个月;3、月度工作计划中在中旬以前完成的工作应保持一定的比例,一般在 30%左右,需要在月底或跨月完成的工作要有明确的半月和全月工作目标,对于工作目标不明确的,一律按照没完成进行考核,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分月报送并注明“跨月”;4、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必须由部门第一责
4、任人签字确认,不符合要求管理部有权驳回。第六条 各部门月度工作总结编制要求:1、根据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本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工作总结采用附件模板格式编制,并且在每月 26 号前报送管理部;2、月度工作总结中要按模板描述工作进度,对未按计划完成的额工作必须说明原因及目前详细进展情况,并重新明确完成时间;有计划外临时性重点工作必须在月度工作总结中予以列出;3、各部门月度工作总结必须由部门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报送管理部备案。第七条 临时性工作计划的内容:1、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对目前我们的经营策略进行调整;2、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第四章计划考核及奖惩计划考核及奖惩第八条 部门工作计划由管理部负责考
5、核,管理部将根据工作计划监控体系和各部门详细工作计划进度表进行跟进与抽查。第九条 管理部每月对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1、无故不按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和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月度总结、周工作计划)的部门,管理部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每拖延一天,扣罚该部门负责人 XXX 元/天;2、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并且完成质量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一次,对于未完成但虚报完成的工作,对部门负责人采取两倍的罚款和通报;3、对于各部门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部门未配合或者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协助的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相关负责人处以 XXX-XXX 元的罚款,分不清责任人时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4、部门工作计划纳入部门负责个人 KPI 考核指标中,管理部负责对(部门负责人及个人)月度计划达成率的统计工作。第十条 不定期抽查内容:1、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总结;2、各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周报表。第五章附则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十二条 本制度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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