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述职管理规定1总则1.1 员工述职是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一部分,为了规范述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2 员工述职的目的: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部下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通过面谈、反馈、指导、培训等形式,有效地督导部下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公司目标,同时为员工的绩效考核提供事实依据。1.3 述职的依据是上级为其直接下级(述职人)制定的岗位描述。1.4 公司述职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2述职分类2.1 述职分首次述职、定期述职和特别述职三种。2.2 首次述职:当与员工签订聘任合同时,当实施吉林星云管理模式时,当员工的岗位变动时,均需进行首次述职。2.3 定期述职
2、:每季度定期进行,旨在考核直接下级的工作绩效。2.4 特别述职:是为调整、修改和重新修订岗位描述而设。3述职原则3.1 原则上述职活动由述职人、述职人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人员三方参加。3.2 公司总监级(含)以上员工述职时,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参加并做记录。3.3 部门经理级员工述职时,人力资源部派人参加并做记录。3.4 其他人员的述职,人力资源部可视情况派员参加。3.5 如果只有述职人和述职人直接上级参加,则由述职人直接上级记录。述职过程是上下级双边进行的,人力资源部参加人员的职责是记录上下级双方做出的决议,不参与上下级之间的讨论。4述职主要内容4.1 首次述职4.1.1首次述职过程见首次述职程
3、序。4.1.2上级向应聘者或直接下级逐条宣读并讲解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内容,并与对方协商能否接受和完成岗位描述中赋予的权力、责任。4.1.3应聘者或直接下级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上级提出建议和要求。4.1.4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在岗位描述和述职记录单上签字,岗位描述双方各留一份,人力资源部留一份岗位描述和 述职记录单存档备案,述职过程宣告完成。4.1.5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双方在述职记录单上签字,表示此次述职不成立,双方可根据情况另行约定述职时间,重复上述过程,述职记录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4.2 定期述职4.2.1定期述职过程见定期述职程序。4.2.2直接上级依据述职人岗位描述的各条款及述职人本
4、季度内每个月的月度计划(或业务量)完成情况,逐条向述职人提问。4.2.3述职人依据工作记录及自身实际情况回答直接上级的提问。4.2.4直接上级依据述职人的岗位描述及本季度述职人的绩效完成情况,对述职人本季度绩效作出评价并给予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标准见附表述职考核统计表。4.2.5述职人作自我总结,并就某些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最后述职双方在述职记录单上签字,由人力资源部存档。4.2.6直接上级在述植结束时在评介栏提出对述职人的建议,如:对述职人的下一步培训计划,建议述职人的发展方向,今后的改进重点等。4.3 特别述职4.3.1特别述职的过程见特别述职程序。4.3.2上下级任何一方在工作中觉得有必要
5、修改岗位描述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特别述职。原则上涉及到直接下级工作内容、职责、权力、隶属关系的任何变化都要及时进行特别述职。如果员工的岗位有变动,定期述职只有在及时进行特别述职的基础上才有意义。特别述职完成后,上下级在修订的内容(另附页)处签字,该页附在原岗位描述的前页且双方各留一份,另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述职双方在述职记录单上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4.3.3如没有人力资源部人员参加的述职,其述职记录单由述职人直接上级填写,双方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5附则5.1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5.2 本规定呈报总经理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废止时亦同。5.3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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