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1.事故风险分析事故风险分析1.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在地发生 3 级及以上地震,震中在本地区的;发生波及性地震强度 3 级及以上的;其他自然灾害(大风、雷电、暴雨、泥石流等)造成 3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灾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1.2.事故类型1.2.1.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等等。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塌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等。海啸、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
2、上海岸,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1.2.2.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1.3.危害程度分析烈度小于三度:人无感受,只有仪器能记录到;三度:夜深人静时人有感受;四五度:睡觉的人惊醒,吊灯摆动;六度:器皿倾倒、房屋轻微损坏;六七度:房屋破坏,地面裂缝;九十度:房倒屋塌,地面破坏严重;十十二度:毁灭性的破坏。山河形态改变。2.2.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
3、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3.3.处置程序处置程序3.1.应急预警3.1.1.预警条件当地方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时,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进入应急期,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做好防震动员,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等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公司对部门厂房、窑、磨机、降压站系统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并向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3.1.2.预警方式、方法3.1.2.1.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各类重大
4、突发性地震等灾害,应及时进行预警。3.1.2.2.各部门一旦自我感觉有突发震情或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灾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程序,首先是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的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灾害不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但决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痺思想,要切实做好预防突发重大灾害保安全工作。3.2.信息报告3.2.1.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负责本项目地震灾害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3.2.2.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指挥部立即报告公司、政府主要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立即安排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预案,实
5、施抢险救灾。3.2.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程度、伤亡情况、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损失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事故抢救时间较长时,现场抢救负责人每隔半小时,向处应急领导小组及总工程师汇报一次抢险进展情况,接受处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3.3.应急响应3.3.1.响应分级3.3.1.1.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国家将地震等破坏性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级别:一般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 200 至 1000 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
6、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5的地震。在100 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 6.5 级、小于 7.0 级的地震,或在 50100 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 7.0 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 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 100 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 7.0 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3.3.1.2.应急响应分级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生产处处长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3.3.1.2.1.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故造成死亡(含失踪);危及3 人以上生命安全;3 人以上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地震等破坏性事件。3.3.1.2.2.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故,一次事故造成 1-3 人重伤;危及 3 人以下生命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事故。3.3.2.预测预警公司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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