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讲解了该省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标准的定义与范围,涵盖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还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强调了建筑工程标准应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生态宜居、绿色低碳及循环高效。文中指出建筑工程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并特别提到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应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需加强对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并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
2、政预算。此外,省住建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各市、县住建部门则负责监督检查。文件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建筑工程标准的具体规定,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内容,同时禁止制定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或可能造成行业壁垒的标准。文中鼓励研究制定百年建筑标准,推动建筑长寿化、产业化、绿色低碳化。在绿色建筑方面,建立健全了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满足安全耐久、服务便捷等要求。对于建筑节能,建立了节能标准体系,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最后,在建筑工程安全方面,制定了城市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综合管廊等安全标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所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等。此办法对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具有指导意义,尤其适用于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项目,以及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通过规范这些工程的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旨在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