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6 页编号:编号: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发包人:_承包人:承包人: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_年年_月月_日日第 2 页 共 26 页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发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承担该标段绿化工程苗木
2、的种植与养护直至验收合格与养护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以及质量保证期 2 年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施工。1.3 工程建设规模:1.4 工程建设地点:1.5 建设单位:1.6 工程施工监理:本工程有由发包人委托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规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相关事宜进行监理。2.2.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2.1 承包工程内容第 3 页 共 26 页以上苗木 2 年内的养护管理以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绿化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合同期内有政府文件按政府文件执行)2.2 本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发包人的质
3、量要求完成上述范围内苗木种植与养护直接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并负责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2.3 施工界面划分,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现场的调整。3.3.工程承包及计划方式工程承包及计划方式3.1 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实行苗木种植与养护及交工服务的工程施工承包,确保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证保证责任。3.2 本工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3.3 签订合同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清单中约定的工程量为依据,乘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合同价;在实际结算过程中如在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工期量发生变更)a、变更工作的项目与投标项目相同时(无论增减幅度)采用该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进行
4、结算;b、变更工作的项目与投标项目不同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工程内容,参照_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的拦标价计算,拦标价中未包含部分参照市场价并结合_年_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3.4 工程量以实结算,最终结算以政府审核部门审核价作为付款依据。3.5 承包人不准转包工程,不得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6 除指定分包及特殊专业工程必须分包外,本工程不许擅自分包,如承担人确需分包工程,必须事先提出具体书面申请,注明分包工程名称、价款、分包商名称、业绩、资质、财务状况、主要人员、主要设备。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发可办理分包。如发现承包人有转包、分包已实施部分不予结
5、算。承包人未予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令其退出施工现场,有权索赔,并有权追究承包人和分包人造成的损失。4.4.合同工期考核合同工期考核第 4 页 共 26 页4.1 工期本工程以发包人批准开工日期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止,承包人施工工期从批准开工之日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计算。日历总共工期为天、在使用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影响使用功能,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据实计算损失,承保人赔付。4.2 开工竣工日期:本工程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根据发包人的工期要求,承包人编制出完成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期目标实现。4.3 承包人必须确保合同工期,确保各个主要节点的实现,承包人应严
6、格按照节点组织施工。并满足发包人在合同工期内所做的调整。4.4 如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则由承包人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采取措施认未达到合同工期要求时,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一出发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工程结算中扣除。5.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1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工程试用规范、标准见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达到_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优良等级合格等级。5.2 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合格率:100%5.3 质量考核:分项工程合格率要求达到 100%,承包人达不到此标准,必须立即返工处理至验收合格,全部费用自负。5.4 质量管理:承包人必须按照 GB/T19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承包人必须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关、质量监理及发包人的监督、检查,严格按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_第 5 页 共 26 页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适合植物生长的土质上进行施工,如遇不良绿化的土质,经甲方同意,在原设计穴壕规格标准上,加大加深穴壕,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