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SE 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本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减少和避免违章指挥及冒险作业所带来的危害及影响,使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符合业主的 HSE要求,保障整个项目工作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名誉。二、适用范围:此制度适用于 XXXXXX 公司。三、职责:1、施工队(人员)的签约人为所辖施工工程的第一 HSE 责任人,应该完全熟悉本项目的 HSE 规定,并能够严格要求及规范管理下属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2、施工现场各个施工点的施工负责人为具体施工行为中的 HSE 直接责任人,承担本制度规定下的相应责任,必须遵守及督促下属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完全遵守施工现场的 HSE 规定。3、现场施工
2、区域所配备的 HSE 人员为现场 HSE 工作的负责人,对现场出现的有关健康、安全、环保问题要及时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现场监督、敦促施工人员作出处理和整改。四、方法及过程控制: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HSE 规定,如果其行为违反了 HSE 规定或符合下列有关违章情况的处罚规定,公司 HSE 部门可根据下列处罚条款进行批评教育、暴光、罚款、直接除名等处理;处理结果将在公司会议和宣传栏上进行通报,处罚金额将在施工队或个人应得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对违章情况的处罚执行办法如下:一、胸卡管理第一条 佩带他人胸卡进入现场的给予开除并处以 1000 元罚款(不包括保安部 1100 元罚款);第二条 故意借给
3、他人胸卡被发现者给予开除并处以 1500 元罚款;第三条 伪造本公司胸卡被发现者给予开除并处以 2000 元罚款;第四条 禁止私自使用本公司胸卡给其它承包商做工,被发现者给予开除并处以 500 元罚款(不包括保安部 1100 元罚款);第五条 丢掉胸卡者补卡费用 200 元;故意损坏胸卡者补卡费 250 元。二、现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第六条在工地施工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处以 50 元罚款;第七条噪声防护区域工作未佩戴耳塞的对操作者处以 10 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 50 元罚款;第八条在需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的施工区域,不戴或不规范的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个人处以 50 元罚款,对其直
4、接责任人处以100 元罚款;第九条在工地施工不穿反光衣或反光衣外穿衣服的个人处以 20 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 50 元罚款;第十条在工地施工不穿安全防护鞋或所穿鞋子达不到安全防护标准的清除出场并对个人处以 50-100 元罚款;第十一条电工、焊工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的处以 50-150 元罚款;第十二条高空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的处以 100-500 元罚款,经提醒拒不改正的予以开除;第十三条机械操作手、司机在驾驶室内穿拖鞋、打赤脚或下车后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处以 50-150 元罚款。三、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四条现场施工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对此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处以 20
5、-100 元罚款;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脏、乱、差造成事故隐患,经提醒不及时整改的对此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处以 20-100 元罚款;第十六条在工地现场乱丢垃圾烟头的处以 20 元罚款;第十七条随地大小便的处以 20 元罚款。四、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第十八条 在开工前不按规定填写安全讲话卡的施工班组,对直接负责人处以 30-100 元罚款;第十九条凡工人带病作业,影响施工或造成事故的,对其本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处以 20-100 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理;第二十条上班时间在工地睡觉的开除或处以 50-1000 元罚款;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前两个小时内饮酒,或在施工现场饮酒的给予开除或处以
6、50-100 元罚款第二十二条不服从管理及工作调度的给予开除或处以 50-500 元罚款;第二十三条在禁烟区、禁火区(仓库、危险物品存放点等)内动火或抽烟的给予开除并处以 20020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安排职员从事违章作业、不按程序施工或严重违反公共安全规定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辞退并处以 100-1000 元罚款,造成事故及职业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发生事故或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及时上报的责任者处以100-500 元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 HSE 规定擅自进入警戒区域内的处以 50-200 元罚款;第二十七条机械设备及该设备操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执行与本公司无关任务及操作的,对相关机械和相关人员给予开除并处以 50-1500 元罚款。五、设施、设备管理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的,对操作手处以 20-2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给予开除或加倍处罚;第二十九条 因没例行检查现场设施设备造成事故隐患的,对该设备检查人员予以辞退或处以 50-200 元罚款处理,造成事故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未经批准随意拆除、恶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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