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编号:_公园绿化施工合同公园绿化施工合同甲甲方:方:_乙乙方:方: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_年年_月月_日日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湿地公园景观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湿地公园景观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地点:_(_村)。3、工程承包范围:_湿地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绿化施工内容及甲方指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化二次设计、优化
2、方案,乔木、灌木、水生植物、植被(花卉、模纹、草坪)的采购;并且负责栽植、养护、修剪、保活等。4、工程主要材料:详见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工程管理第二条:工程管理1、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_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在内),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发出的开工令中注明日期开工,按合同规定签认的日期竣工。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须顺延的,乙方应在工期顺延事项发生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完整有效的证明资料,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2、工程开工:本工程乙方应于 _ 年_月_日前或按甲方项目部发出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日期开工,进入现场开始施工。3、工程竣工:3.1、本工程乙方必
3、须在_年_月 _日前将所有乔木种植完成。3.2、本工程乙方必须在_ 年 _月_日前将所有灌木种植完成。3.3、本工程乙方必须在_ 年 _月_日前将所有水生植物完成。3.4、本工程乙方必须在_年_月_日前将所有地面植被种植完成。3.5、本工程乙方必须在 _年_月 _日前具备综合验收条件。3.6、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上述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工程质量4.1、验收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4.2、绿化工程具体要求如下:4.2.1 乙方在工程施工及质保期内保证树种的存活及树木要生长健壮,均匀、无伤疤;4.2.2 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主侧树枝分布匀称
4、,树枝不阻止车辆和行人通过,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死树和枯死杈;4.2.3 叶子健壮、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4.2.4 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 5%以下,无蛀虫害虫的活卵、活虫;4.2.5 介壳虫危害不明显;4.2.6 在工程施工及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树木缺株乙方无偿负责重新种植原规格树种;4.3.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到施工场地进行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4.4.乙方须编制详细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甲方代表、设计代表对施工质量提出意见,乙方应予以执行。4.5.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
5、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做好自检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作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交工文件移交甲方;4.6.验收标准验收将根据国家及长春地区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和有关条款进行。验收质量不合格,乙方自费修复或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保修期相应顺延。(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已确定的树种规格,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予以更换,若乙方拒不更换或拖延工期的,甲方有权自行更换;甲方自行更换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2)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植栽质量及规格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栽植施工。4.7、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达不到约
6、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验收、检查和返工5.1 修剪:修剪前需与设计师商定(如树形,枝叶、种植点、行道树等问题),标准视树种及规格而定修剪均匀,保持整体美观,通透度一致。5.2 独干树:要求形正干直、树冠开展、丰满,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符合国家免疫标准。除特殊要求外不能偏冠。乔木完工后 1.2 米以下涂白。(甲方要求涂白,乙方负责施工,甲方不要求,乙方不用涂白)5.3 丛生树:要求树形完整,枝条匀称,能环观,无论高低整体呈伞形。侧枝最低分枝点不高于树高 1/3,从而避免下半部过空。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符合国家免疫标准。5.4 果树:要求圆冠,对称,手形生长,分枝点低。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符合国家免疫标准。5.5 松杉树:要求树形饱满,四面对称。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符合国家免疫标准。5.6 孤植灌木:要求单株完整,饱满;树冠密实。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符合国家免疫标准。5.7 片植灌木:要求种植均匀,不漏土。依设计要求修剪成直圆角。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符合国家免疫标准。5.8 花卉:密度要求种植密度均匀,叶搭叶不漏土。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符合国家免疫标准。5.9 草坪:在铺草前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