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家庭庭装装饰饰工工程程合合同同家 庭 装 饰 工 程 合 同家 庭 装 饰 工 程 合 同甲方:马侃学乙方:陕西瑞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愿将团结东路西电医院小区 615 楼 1 单元 1501 室室内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团结东路西电医院小区 615 楼 1 单元 1501 室室内装修工程2、工程地点:团结东路3、工程内容:室内装修的全部内容4、开工日期:5、竣工日期:6、总历日期:40 日三、工程总造价:总价款(大写)六万九千元整(小写¥69000.00 元)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五、甲乙双方责任:甲方:1、保证
2、满足施工期间水电需要。2、申请有关部门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和批文。3、协助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各方面的关系,并承担有关费用。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乙方:1、协助甲方于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2、及进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线路及其他警卫设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其间发生任何损坏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若系甲方责任,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4、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废料。严防火灾,文明施工。5
3、、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在甲方允许的时间内完成装修任务。六、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双方协商工期的相应顺延:1、工程质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电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3、不可抗力(非甲、乙双方)。4、甲方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项及甲方签认合同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的三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七、质量与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报告,24 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批准验收。八、
4、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定,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 40%为预付款;甲方待工程竣工验收当天内支付 55%工程款;剩余 5%留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2、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加。(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且造成经济损失。(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5)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造成工程延误由乙方负责,甲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审核签字和汇款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九、保修:1、保修期:室内装饰、装修为六个月,保修期从乙方在甲方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 10 天内派人修理,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十一、工程项目及价位(见附页)。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陕西瑞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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