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装修合同范本住房装修合同范本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2.居室规格:房型_层(式)_室_厅_厨_卫1、_室,计_平方米;2、_厅,计_平方米;3、_厨房,计_平方米;4、_卫生间,计_平方米;5、_阳台,计_平方米;6、_过道,计_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_,计_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_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_5.工程开
2、工日期:_年_月_日6.工程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工程总天数: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1、材料款_元;2、人工费_元;3、设计费_元;4、施工清运费_元;5、搬卸费_元;6、管理费_元;7、税金(3.41%)_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
3、补充合同。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
4、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进程内容对设计、预算1000 元签订合同签订意向之日
5、认可付款时扣除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材料款 100元施工工费50合计工期进度过半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年月日竣工验收10当天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
6、,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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