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 京 市 地 方 计 量 技 术 规 范 JJF(京)115-2023 恶臭气体监测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Odor GasDetectors 2023-5-22 发布 2023-7-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JJF(京)115-2023 JJF(京)115-2023 恶臭气体监测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Odor Gas Detectors 归 口 单 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清环宜境技术有限公司 华电智控(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2、青岛和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委托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JJF(京)115-2023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潘一廷(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张国城(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杨振琪(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潘素素(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珍华(北京清环宜境技术有限公司)姬红波(华电智控(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赵斌(青岛和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JJF(京)115-2023 目 录 引言.(II)1.范围.(1)2.概述.(1)3.计量特性.(1)4.校准条件.(2)5.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3)6.校准结果表达.(5)7.复校时间间隔.(6)附录 A.(7)附录 B.(
3、9)JJF(京)115-2023 引 言 本规范依据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而制定。本规范的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主要参考了 GB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HJ 905-2017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262-202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的相关内容。本规范为首次制定。JJF(京)115-2023 1 恶臭气体监测仪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 010mol/mol 恶臭气体监测仪的校准。2.概概述述 恶臭是指刺激嗅觉器
4、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本规范主要指环境领域关注的8种恶臭污染物:氨气、硫化氢、二硫化碳、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三甲胺、二甲基二硫醚。恶臭监测仪(下面简称“仪器”)原理一般有电化学法、金属氧化物(电子鼻)、紫外差分光谱法(DOAS)、傅立叶变换红外吸收光谱法(FTIR)等技术。仪器一般由采样元件、传感器、处理单元和显示单元等部分组成。3.计计量量特特性性 3.1 示值误差 不超过5%FS。3.2 重复性 不大于 3%。3.3 响应时间 不大于 180s。3.4 稳定性 4 小时内示值变化不大于 5%。注:以上指标不适用于合格性判定,仅供参考。4.校校准条准条件件 4.1
5、 环境条件 4.1.1 环境温度:(1535)。4.1.2 相对湿度:85%。4.1.3 大气压力:(86106)kPa。4.1.4 供电电源:(22022)V,(500.5)Hz。JJF(京)115-2023 2 4.1.5 其它:周围无明显影响校准系统正常工作的机械振动、电磁干扰和干扰气体。4.2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4.2.1 标准物质 一般采用空气或氮中的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二硫化碳、苯乙烯等气体标准物质(以下简称标气)进行检测仪校准工作,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3.0%(k=2)。4.2.2 零点气体 采用纯度不小于 99.999%的氮气或合成空气(其中组
6、成合成空气的氮气与氧气纯度均应不小于 99.999%)。4.2.3 流量计 准确度级别不低于 4.0 级。4.2.4 电子秒表 分辨力 0.01s。4.2.5 减压阀和气体管路 应使用不与标准气体反应且不易吸附的材质,如不锈钢阀和聚四氟乙烯管路。5.校校准项准项目和校目和校准方准方法法 5.1 仪器的调整 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对仪器进行预热,仪器运行稳定后,按图 1 所示连接标气、流量控制器和被校仪器,通入零点气体,待读数稳定后,调整仪器的零点;再按照相同条件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 80%的气体标准物质,待读数稳定后,调整仪器的示值与气体标准物质浓度值一致。图 1 监测仪校准示意图 JJF(京)115-2023 3 5.2 示值误差 按照5.1进行仪器调整后,分别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20%、50%、80%的气体标准物质,或与客户协商选取测量点,测量并记录仪器稳定后的示值。同一浓度点重复测量3次。按式(1)计算仪器各校准点的示值误差,取绝对值最大的示值误差作为该气体的浓度示值误差。:=0 100%(1)式中:示值误差,%;仪器示值的算术平均值,mol/mol 或 mg/m3;0通入仪器气体标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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