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建设工程南通市建设工程安置房小区法青围墙工程安置房小区法青围墙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置房小区法青围墙工程安置房小区法青围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围墙新建围墙新建进行公开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安置房小区法青围墙工程围墙新建,总长度 9594M,补缺 9
2、5M,其中:城南三期 130M、二期 2850M、四期 24M,千禧北区 914M、中区 600M,城南南区 260M(补缺 28M、东区补缺 51M),田庄花苑12M,江海花苑 50M,孙庄 36M,徐庄花苑三处 50M,谭港补缺 4M,海北花苑 1460M,紫石花苑 562M,奥华花苑 680M,闸西 168M,日月南区 260M,凤山花苑 450M,丹凤东区补缺 12M,隆田 88M。(2)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3)招标范围:围墙新建。(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2020 年 6 月 8 日到 2020 年 7 月 8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
3、工日期起算)。(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0543001001 围墙新建 265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
4、考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核合格证书(B B 证)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2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
5、业范围内。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6、批评的。(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其他投标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书;c.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e.投标人承诺书。(8)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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