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守则员工守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自觉执行员工守则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2、员工应自觉服从指挥,做到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不得各行其事。3、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对所分配的工作或调动有意见,可向上级提出,但在上级未作出书面的决定前仍须服从。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一切为公司着想的思想,做到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协作,遇事不推诿不扯皮。5、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徇私情、不庇护、不支持违纪违法行为。6、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财务部的一切规定。7、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
2、,自觉维护公司安全。8、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者对处罚如有意见,可向上级提出申诉,在未得到回复前应服从处罚。9、员工凡事应实事求是,不准无事生非、挑拨离间、不准起哄、闹事或停工和消极怠工、罢工。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第二章第二章 招聘招聘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向公司总经理
3、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招聘。招聘流程:初步判定安排进行面谈或实际操作测试办公室面试(或总经理面试)录用第四条:公司解雇或辞职员工原则上不再录用。从公司辞职员工 6 个月以后可重新考虑其入职申请,但需原所在部门和办公室评定为业务素质较高、表现优秀的员工,且申请入职岗位与原岗位相同,且经用工部门、办公室和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处理,特殊情况处理须经总经理批准;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4、。六、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董事长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六条: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1)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2)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3)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4)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5)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校)。第七条: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5、第八条:员工入职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由办公室与原件校完后退还给当事人。每位员工均有一份档案存于办公室,有关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动态均有记录,是员工晋升、调资之重要依据。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员工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及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对考核未能达标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试用期转正由办公室组织
6、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评估成绩审批。第十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一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部门,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第三章 工作工作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闲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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