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从化市燃气有限公司赤草煤气站“916”燃爆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从化市燃气有限公司赤草煤气站“916”燃爆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结案。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2014 年 9 月 16 日 0 时 58 分,东莞市成龙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运载液化石油气的罐车在位于广州市从化街口街赤草村的从化市燃气有限公司赤草煤气站内卸车时发生燃爆。事故造成罐车损毁、煤气站卸车区损毁、煤气站周边山林着火。事发后,我市依法成立了从化市燃气有限公司赤草煤气
2、站“916”燃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二、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东莞市成龙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司机陈学峰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在车内睡觉,醒来后在卸车状态下误认为已经卸气完毕,启动车辆并行驶,拉断卸气软管,违反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第 8.1.2.2 条“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导致液化气泄漏后遇发动机排气管明火点燃,泄漏液化气燃烧产生的高温,引发槽车罐内液化石油气迅速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导致罐车气罐发生燃爆。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赤草煤气站卸车操作员黄维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违反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3、第 8.1.2.2 条“装卸人员应相对稳定。作业时,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槽车卸车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履行卸车时的安全监管职责,卸车作业期间擅自离岗,严重失职。(二)间接原因赤草煤气站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监管不到位,对卸车操作员中途离岗的违章操作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对外来司机的在车内睡觉的不规范行为未能主动阻止。东莞市成龙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罐车道路运输营运证过期、二级维护检验过期以及槽车压力表检测超期;对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监管不到位,押运员王丽娥未履行押运员应对罐车运输和装卸全程监管的
4、职责,押运中途擅自下车离岗,严重失职;司机陈学峰未有效掌握液化石油气的事故处置方法,未及时关闭液化石油气罐车的发动机,为现场泄漏的液化气提供了点火源。(三)事故性质本起事故主要是由于赤草煤气站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员工违章操作;卸气操作员违章操作并且在卸气期间擅离岗位;东莞市成龙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不到位,事故罐车运营证过期,押运员中途离岗,液化石油气罐车司机误认为卸气完毕,未经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检查启动罐车拉断卸气软管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爆。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认定本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一)从化市燃气有限公司赤草煤气站,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安排专门人员对卸气操作进行现场安全管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其卸车操作员违反操作规程,卸气期间擅自离岗导致发生燃爆事故,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从化市燃气有限公司赤草煤气站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100000.00 元)的行政处罚。(二)陆鹏飞,作为赤草煤气站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气站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对煤气站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员工违章操作,消除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陆鹏飞处以上一年年收入 30%罚款的行政处罚。(三)沈锐洲,作为赤草煤气站站长,是煤气站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也是事故当天值班人员,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对煤气站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员工违章操作,消除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沈锐洲处以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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