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紫金县好义镇“124”新富木材加工厂物体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 月 24 日 18 时,紫金县好义镇鹿塘村新富木材加工厂发生一起木料堆场物体坍塌致一人死亡的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136.6 万元。事故发生后,紫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好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立即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赖冠辉带队及时赶到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召开现场会议部署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调查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 年 1 月 29 日,紫金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成立了紫金县好义镇“124”新富木材加工厂物体坍塌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景云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赖冠辉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和好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为成员,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相关视频监控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场景试验,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及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欢迎光临安全人
3、之家https:/(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紫金县好义镇新富木材加工厂,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法人代表黄维业,现有员工 68 人(含临时工),其中管理人员 8 人。经调查,该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了专人管理安全生产,但是没有切实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新进员工没有进行系统和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设置显眼的安全警示标识,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违规作业;事故发生当天负责管理安全生产的人员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涉事相关人员情况事故死者杜剑锋,男,45 岁,紫金县好义镇好义居委会人,事故单位仓库区
4、域安全管理人员兼叉车司机,主要工作职责是利用叉车把木皮板运到仓库堆放好和该区域的安全管理。经调查,杜剑锋持有叉车的特种作业证,录像资料显示,杜剑锋在 17 时左右利用叉车运载最后一批木皮板到仓库堆放,堆放高度约 2.7 米,超过规定的 2.2 米的标准,该堆货物正是发生倾倒坍塌的堆垛。杜剑锋 17 时 30 分下班,去工厂食堂用餐,吃完晚餐后,18 时再次进入他所管理的仓库区域,发现下班前堆放的木皮板堆垛有倾斜状况,便违规使用人力纠正,产生堆垛坍塌被压。黄维业,新富木材加工厂法人代表,男,37 岁,负责木材加工厂的全面管理。经调查,黄维业在事故发生当天,未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检查安全员落实隐
5、患排查工作。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1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紫金县好义镇鹿塘村新富木材加工厂全体员工下班,开始陆续到饭堂就餐。17 时 55 分左右,用餐完毕的杜剑锋离开食堂,走向木皮板仓库,看到仓库中央一个两米多的堆垛倾斜,他试图用手推动扶正,由于在中下部用力过猛,导致上部木皮板坍塌滑落,杜剑锋被压。18 时 30 分后,杜剑锋家人见其未回家,多次打电话无人接听,开始四处寻找。1 月 25 日凌晨 1 时左右,杜剑锋家人到达新富木材加工厂,告知加工厂方杜剑锋失踪,厂长任保清等人了解情况后组织工人帮忙寻找。(二
6、)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情况2021 年 1 月 25 日凌晨 2 时,新富木材加工厂厂长任保清看到杜剑锋倒塌的堆垛有异常后,立即呼叫厂工人黄晓东、黄道远、钟颖洋帮忙搬动异样的堆垛,发现杜剑锋折腰蜷曲俯坐在地上,试探后感觉无呼吸立即叫人拨打 120 急救电话,大约 25 分钟后,120 急救车辆到达现场,经医生确认伤者已无生命体征,宣布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紫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和好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紫金县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2021 年 2 月 5 日,紫金县好义镇新富木材加工厂与死者家属签订谅解协议。2021 年 2 月 6 日死者遗体火化,事故善后处理和赔偿工作全部完成,没有出现因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情况。(三)现场勘查情况事故发生现场位于厂区铁皮仓库内,仓库长宽各约 50m,面积约 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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