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一)前期准备项目经理(负责人)是住宅小区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项目防汛防台工作。汛期到来前,应组织做好物资和人员准备、设施设备检查、宣传告知等前期准备工作。1、物资准备检查和补充防汛物资、排水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2、人员准备视情安排有关岗位应急处置人员值班,相关人员应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络指挥畅通。3、检查巡查加强对建筑物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屋面、露天平台、门窗、屋顶等共用部位,以及避雷设施、设备机房、电源线路、排水管道、排水沟渠、景观小品等共用设施设备、绿化树木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清理、
2、维修、疏通、加固、维护。检查所有排水设备,保持排水设备运行工况良好;配有移动潜水泵的,要进行绝缘状况检测和运行工况检查,确保安全运行。4、宣传告知发布温馨提示,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提醒业主(使用人)做好空调外机及支架、花架、晾衣架、雨蓬等室外自用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清理户外物品,关闭门窗,减少外出,对需关注的家庭(孤老、残疾、智障家庭)派专人通知。按规定和境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高空作业等危险生产作业活动。(二)应急响应行动及突发事件处置要求1、应急响应行动(1)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级响应行动指令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宣传告知。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有关预
3、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二是排查整改。对小区内易倒伏树木绑扎和加固情况、排水泵、沟渠、排水管网、集水井等排水设施以及电路线路运行情况、建筑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破损情况、防汛物资到位情况等再次检查确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值班响应。相关工作人员到岗值班,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及时处置;四是信息上报。根据市、区房管部门或属地街镇等部门要求,做好灾情、险情等情况上报工作。(2)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级响应行动指令的,在落实级响应行动要求事项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应急值守。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安排管理人员到岗值班,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应急抢险物资做好
4、随时调运准备;二是检查预防。根据汛情发展,检查排水设施运行状况并保持正常工况,对低洼、易积水区域采取排水防涝措施;三是协助疏散。配合属地街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房屋居住人员转移疏散工作。(3)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级响应行动指令的,在落实级响应行动要求事项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动员部署。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部署,企业分管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到岗值班;二是抢险待命。应急抢险队伍全员到岗进入应急待命状态,第一时间开展积水抢排等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积极防范。对低洼地区、地下车库等易积水区域采取及时有效的排水防涝措施,视情及时通知车主将汽车驶离地下
5、车库。(4)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级响应行动指令的,在落实级响应行动要求事项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领导值守。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进入岗位值守,根据预案和市、区房管部门等要求,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检查落实应对防范措施;二是备战抢险。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发生险情,全力组织排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2、突发事件处置要求一是及时疏通。对于排水管网堵塞、道路严重积水的,应立即携带疏通工具、排水设备赶赴现场进行疏通、排水处理。二是警戒避险。对于建筑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发生坠落或树木、路灯、广告牌等倒坍的,应立即设置警戒线,保障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如有人员受伤,
6、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拨打 120 电话请求救护。三是紧急处置。对于地下车库积水无法及时排除,且积水有可能危及机动车辆安全的,应立即通知车主将机动车辆迅速驶离地下车库;出现重大积水险情无法排除的,采取隔离措施,禁止人员进入地下车库,同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伤亡事故。对于电梯井可能出现重大积水险情,应把电梯开至楼层顶部并停用电梯,通过在大堂及地下层设置警示标识、专人值守等方式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停止乘用电梯;电梯井已经进水的,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运电梯。四是报请支援。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已采取力所能及的必要措施,仍无法抢险应对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属地街镇、区防汛指挥机构、专业单位、房管部门等,请求支援。(三)后期处置应急响应行动(预警信息)解除后,项目经理(负责人)应及时安排人员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清理、修复和善后。1、高坠防范加强对建筑物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等共用部位巡查,谨防次生灾害发生,一经发现,及时采取设置警戒线、临时排险措施,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属地街镇。2、管网养护开展道路窨井和排水管网进行检查养护,及时清理遗留枝叶、垃圾等杂物,确保畅通。3、整修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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