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位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1、根据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定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精神,必须实行分公司、子公司安全责任制。2、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办法。(二)、范围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都应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的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三)分公司的责任1、制订、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2、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安全生产措施必须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加气站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对加气站提取一定数量(销售收入的 3)的安全生产资金,并向这些员工收取适当(500 元/人年)的安全保证金,建立安全保险、安全奖励基金,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对公司发生的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整改,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和地方有关部门。6、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油气爆炸着火事故,杜绝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重大泄漏着火事故,杜绝交通责任伤亡事故,力争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控制目标。(四)、安全责任书1、公司所属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2、凡是没有直接参与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法人代表,必须与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五)、奖惩办法1、全年无责任爆炸着火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经济损失,分(子)公司可按销售收入的 3提取安全奖励,奖励经营班子和员工。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责任爆炸着火事故、伤亡事故者,或在事故中积极组织、参加抢救,减少人员或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奖励。3、对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 1000 元以下者,扣发责任人 100%的安全奖,扣发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10%的安全奖;经济损失在 1000 元-5000 元,还应扣发责任人 10 天的工资;发
4、生伤亡事故者,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按事故责任裁定书的裁定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领导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促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加气加油站建设项目和车辆运行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二)、责任人的职责1、随时掌握和了解责任点的安全生产情况。2、对责任点负有安全的督促、检查和帮助的责任。3、了解和掌握责任点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措施的落实情况。4、了解和掌握责任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达到“五有”要
5、求,即计划安排有安全项目、经营管理有安全指标、生产施工中有安全措施、工作总结有安全内部、安全活动有文字记载。5、了解和掌握责任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注意收集典型资料,总结出好的经验。6、到责任点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作好文字记载,限期整改。发现有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其停业进行整改,待整改后方能继续生产。7、对责任点发生的事故,要检查其事故是否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承包点发生的重大恶性情况应亲自到现场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8、责任人每次对责任点检查后,须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写在检查情况登记表内,并将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交安全部门保管。(三)、安全责任人到
6、位次数1、总经理每半年到责任点一次,全年共到责任点二次。2、副总经理、总监、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每年到责任点四次。(四)、安全责任人检查内容1、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安全规章制度、操作堆积的执行情况。3、安全活动的质量情况、有无文字记载。4、加气站的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健全和落实。5、设备运转部位有无监近代防范措施。6、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7、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台帐是否齐全完整,记录是否真实,统计是否准确,发生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8、有无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对已发生的事故是否进行了处理。(五)、附则1、责任点根据公司发展分布情况,每年作适当调整。2、财务部将责任抵押金收齐后,应将收款登记复印一份交安全生产运行部。三、总经理(法人)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案。3、按国家规定做好安全生产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4、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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