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危险作业安全规范为了对危险作业安全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订本标准。1 危险作业范围1.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1.2 带电作业:电压在 50 伏以上的带电作业;1.3 靠近带电高压线作业: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下列值,但有可能靠近下列值的作业。10 千伏以下:0.7 米;1035千伏:1 米;1.4 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1.5 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各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液化气、氧气、氢
2、气、储(输)油、液压、液氨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1.6 高热作业:指在温度超过 40的容器内的作业。2 一般要求2.1各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必要时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措施落实后,才可进行作业;2.2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2.3 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时期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每一个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2.4 危险作业都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作业的安全抢救知
3、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随身携带危险作业审批表;2.5 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电(气)焊工具、焊机、气瓶等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2.6 作业中要高度集中思想。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2.7 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3 高处作业要求3.1 高处作业时要穿软底鞋;采取的安全措施如配备安全带、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3.2 保证工作场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钢瓦的架空处行走;在屋面上作业时要防止滑跌坠落;3.3不准在雨天、遇有六
4、级以上的强风及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情况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要求4.1 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如封闭的氨气、氧气、液化气、氢气等设施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出安全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之间要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随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4.2 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如:锅炉、气罐、酸(碱)罐;狭小、偏僻场所如:烟囱、烟道、电缆隧道等,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内和场所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4.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5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
5、火作业要求5.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5.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5.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5.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6高热作业要求6.1进入高热环境中作业,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隔热防护用品,作业场所要进行强制通风冷却。6.2要根据温度及工作轻重情况,定时轮换作业人员。6.3作业现场要准备好防暑物品。7带电作业要求7.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6、,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它物体接触。7.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8靠近带电高压线作业要求8.1作业人员和作业设施与高压线的距离要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设立警戒区,不得出现超出的情况。8.2使用绝缘工具。必要时作业者和高压线之间要设置遮栏。8.3雨天不得进行露天作业。9 审批手续9.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各车间部室,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9.2 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补办审批手续。9.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9.4 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9.5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9.6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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