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关于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9.1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9 月 11 日 11 时许,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造贝东方街二巷 5 号,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聘请的1 名电焊工在加固焊接雨棚金属架时发生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的规定,依照香洲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9.1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的批复(珠香府复201741 号)的要求,成立了由香洲区监察局、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安监局、香洲区总工会、前山街道、明珠派出所
2、等单位组成的珠海市香洲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9.1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共同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地基本情况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造贝东方街二巷 5 号(位于前山造贝旧市场造心路与造裕路交界处北侧,约 2100 平方米)。因受台风“天鸽”影响,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该公司
3、材料堆放区内的所有铁皮雨棚均被破坏,2017 年 9 月11 日 7 点开始,该公司聘请的工人陈建初、罗建等人对雨棚进行金属架的加固焊接工作。(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名称: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珠海市前山街道造贝东方街二巷 5 号法定代表人:曾美玲成立日期:2002 年 07 月 10 日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前山造贝旧市场材料堆放区内的所有铁皮雨棚(约 2100平方米),因受台风“天鸽”的影响,均被破坏,2017 年 9 月11 日,该公司聘请工人陈建初、罗建两人对铁皮雨棚进行金属架的加固焊接工作,2
4、人从上午 7 时许开始工作,中午11 时下班。11 时许,陈建初挂好焊钳准备从焊接平台上(铁质脚手架上,高约 3.6 米)下来,不慎摔到地面。事故发生后,该公司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曾庆景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约四十分钟后到达现场并确认陈建初已当场死亡。随后该公司员工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陈建初,男,汉族,55 岁,广东省阳东县人,户籍地址:广东省阳东县新洲镇旱地村委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会下旱地村二巷 9 号,是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聘请的临时员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和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
5、限公司积极与死者陈建初家属协商善后事宜。2017 年 9 月 12 日,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5 万元,主要是用于家属的赔偿金,现已全部支付给死者家属并签订了赔偿协议。四、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一)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事故调查组对现场的查勘和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分析如下: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陈建初未按行业标准佩带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二是陈建初无证作业,陈建初未取得焊工、高空作业的特种作业证;三是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6、、使用;四是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工人培训教育不到位,聘请未取得相关资质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综合分析,认定:(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死者陈建初在施工作业时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在爬下作业平台时坠落至地面,造成当场死亡。(三)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陈建初无证作业;珠海旭健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工人培训教育不到位,聘请未取得相关资质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四)事故性质的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由于生产经营单位聘请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经事故调查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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