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质监统编施2015-96建筑物临空处防护栏杆(板)及踏步功能检查记录工程名称:1234表一共页第页检查部位栏杆(板)高度、垂直杆净距(m)栏杆离地0.1米内是否有留空栏杆是否牢固不易攀登备注规定高度实测高度不合格处 数规定净距实测净距不合格处 数上人屋面室外楼梯外廊阳台室内楼梯回廊天井表二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单元楼层外墙窗台高度(mm)台阶、楼梯踏步宽度相邻两步之差(mm)备注规定高度实测高度不合格处数实测宽度 实测高度 实测高差不合格处数 施工单位检查人:监理(建设)单位旁站监督人:施工单位复查结果:监理(建设)单位核查结论: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建设)项目部(章)年 月 日注:1.该记录应在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填写其实测的最大、最小值;2.栏杆离地是指离地面或屋面0.1米高度内不得留空,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米时,其高度应按回廊、天井栏杆规定高度检查;3.按强制性条文规定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米,高度不应大于0.15-0.175米,相邻两步高差不大于15毫米;4.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小于3级,如违反此情况应写入核查意见要求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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