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志南花苑一期 室外给水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B3206120307000400001001 招标人:南通荣浩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5 月 18 日 2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 标 代 理 编制人(签名):2020 年 月 日 招 标 代 理:(公章)招标人 审阅人(签名):2020 年 月 日 招标人:(公章)备案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志南花苑一期室外给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
2、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志南花苑一期室外给水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审201841 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南通荣浩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志南花苑一期(17-34#)。2.1.2 建设规模:川姜镇志南花苑一期(17-34#),主要包括:市政供水管线接入口至用户水表之间的给水工程,包括管道、阀门、
3、管道支架、远传水表、室外消火栓、无负压增压给水系统、管道井立管、远传水表数据线、远传水表数据线套管和接线盒、土方工程等。2.1.3 最高限价:人民币人民币 211211 万元。万元。2.1.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6 月,竣工日期:2020 年 9 月。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2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3.3.标人资格要求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
4、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考核证 B B 证证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5、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自 2018 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4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8 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18 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6、”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5 日 09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其中招标文件费 100 元,平台、工具使用费 150 元),售后不退。5.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 万元(采用招标通方式或保函方式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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