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封开县江口“625”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6 月 25 日 17 时左右,封开县江口镇封川村委会三村*的一幢私人住宅雇佣工人在拆除二楼楼梯间墙体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0 万元。县安监局接报后,立即向县政府和肇庆市安全监管局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成立了由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和江口镇政府组成的封开县江口“625”
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小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相关人员情况(一)相关人员情况1、梁*和,男,1979 年 1 月 24 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封开县江口镇封川村委会封川*,职业:个体户,在本次事故中因受墙体倒塌击中头部受伤导致死亡。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2、卢*言,男,汉族,1964 年 8 月 19 日出生,
3、身份证号码:442825196408*,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封开县江口镇封川村委会三村*,职业:务农,在本次事故中雇请梁*和做拆墙施工工人。(二)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二)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房屋地址是封开县江口镇封川村委会三村 113号,共两层,首层层高为 4.5 米,二层层高为 3 米。每层面积为70 平方米,楼梯间有三面墙体(东北面、西北面、西南面),每面墙体长约为 4.5 米、高约为 2 米。事发墙体为西北面墙体。(三)作业资质与雇佣协议情况(三)作业资质与雇佣协议情况事发房屋属于自建私人住宅,原有楼层两层半,半层为楼梯间。本次施工作业为自家私人住宅室内装修,工程量只是拆除自家房屋楼梯
4、间的三面墙体。雇请工人只有死者梁*和 1 人,他并未获得任何拆除施工作业资质。屋主卢*言和梁*和口头约定拆除二楼梯间的三面墙体,以 150 元作为酬金,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协议,该行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二、事故发生的经过、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2017 年 6 月 25 日 17 时左右,屋主卢*言雇请工人梁*和到他位于封开县江口镇封川村委会三村 113 号,自建房屋三楼楼梯间处拆墙,在施工过程中,梁*和擅自从西北面墙体底部开始用风镐(风炮)进行拆除,导致墙体发生倒塌,躲避不及,被砖块击中头部受伤。卢*言发现后立即拨打 120,并叫其亲戚卢*权用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私家车将梁*和送往封开县
5、汤国华医院急救。后因伤者伤势严重,封开县汤国华医院随后派救护车将其转送至梧州市桂东人民医院治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江口镇河南派出所接到卢*言报警电话后,立即将此事上报县公安局和江口镇人民政府,并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对屋主卢*言、死者梁*和妻子孔*枚等人员制作调查笔录,后并请求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排除他杀。2017 年 6 月 26 日 18 时 15 分左右,县安全监管局接到江口镇人民政府报告后,立即向肇庆市安全监管局,县政府和县维稳办报告。封开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迅速稳妥地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县府办、县安监局、县维稳办、县公安局、
6、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住建局等相关领导都迅速赶到江口镇了解事故情况,做好事故维稳和善后处置工作,督促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积极与遇难者家属协商。2017 年 6 月 28 日 11 时左右,在江口镇维稳综治中心,经死者家属和屋主卢*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书,死者家属同意接受屋主卢*言赔偿的 7.3 万元人民币赔偿金。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事故善后工作平稳有序,家属情绪稳定。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此次事故造成工人梁*和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0 万元。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死者梁*和在进行施工作业时缺乏相关的保护知识,对作业风险预判不足。在拆除楼梯间约 2 米高的局部墙体时,建筑物周边和拆除部位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并且不理会屋主卢*言口头安全提醒劝告,施工作业时没有佩戴安全帽,未经过专业培训,擅自从墙体底部开始使用风镐(风炮)进行拆除,施工方法严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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